办案手记

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之初体验——兼浅谈“天生犯罪人”概念

浏览量:时间:2017-12-28

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之初体验

——兼浅谈“天生犯罪人”概念

作者:徐达妃  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律师

指导老师:徐朝  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副主任、合伙人

 

时间:2017年12月18日(周一)

地点:合肥市看守所

会见人:徐朝       被会见人: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甲某

记录人:徐达妃

 

 

我自今年8月份来到金亚太律所,在领悟了一些刑事辩护的精髓之外,作为一个刑法学生,内心一直期待着会见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且脑补了各种场景,因客观因素影响至今日方才“得逞”。第一次看守所会见献给了一个涉嫌强奸犯罪的被告人甲某,情况多多,惊吓连连,且听我一一道来。

首先,刚出律所我就摔了个大马趴,作为一个淑女平日里几乎从未摔过跤这次竟然把膝盖都摔紫了,看来可能如师父所说,这次会见预示着就是一场不平常之旅啊!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在会见谈话过程中,师父在认真的与甲某核实起诉书指控的每笔事实,一问一答,再问再答,我呢,就在奋笔疾书的记录。突然间,只听得会见室我们这边的门咔嚓一响,我和师父齐齐扭过头看,内心OS,怎么回事?(此处请自动配上网红图黑人问号)只见一位身着黑色厚重外套的中年男士,手拿一张隐约瞥见白色一角的纸张走过来,师父反应迅速的迎面站起来直接问您是哪位,我则一脸懵逼的坐着未动,对方硬要将纸条塞给我师父让帮忙给甲某,what?什么情况?光天化日之下,戒备森严的看守所内公然让人传递纸条,我师父徐大状这么机智的人怎么可能给你拿,后来双方在我师父未触碰到纸条的前提下推推搡搡,对方那位不知名中年男士又如来时那般莫名的走了。惊魂未定,待我们询问甲某是什么情况、对方是谁时甲某又突然掀开自己座椅的挡板,打开他那边的门走出去了,就这么无故的什么也没说的走了……,幸得师父在喊甲某回来无果后大声的喊管教,然后管教过来把甲某给呵斥回来了。实难想象,假设师父未作出反应,在可以推定出来甲某是准备出去与刚才递纸条的中年男士在另一个窗口见面的情况下,如果甲某目的达成,双方里外沟通了对于案情而言不法的内容,我们作为律师这一方将会承担多大的风险。会见结束拿取证件时,师父积极主动的将刚才那一突发情况告知了看守所工作人员,做到充分的沟通,以防产生误解。同时一位工作人员留下一位律师询问他刚刚会见时他的当事人给他传递了什么东西(工作人员可通过摄像头看到会见全过程),他答写了号码的一个纸条,工作人员又质问如果是号码的话不能他口头报给你你再记下来嘛,后续结果如何因我们已离开无法得知,可能被查看纸条内容乃至没收,不论如何解释却也已生出不必要的事端。

最后,回程的路上,师父问你知道我怎么晓得刚才情况发生时第一时间喊管教吗,我答不造,师父说这是以前在他跟王主任做助理时学的一招,当时会见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控的意外情况时王主任也是第一时间去找管教,这充分说明会见需谨慎呐,有一定的风险因素存在,我们在了解熟悉案情的同时也要做好自我保护。当然也从侧面告诉我平时工作中要多注意观察,做个细心人,前辈们的一举一动皆有其因。后来师父还告诉了我一个关于本案甲某的某个事实,具体内容在这就不说了,以防泄露当事人隐私,但因这个事实却使我联想到了“天生犯罪人”概念,二者可能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甚至完全相反,不过却可在“天生犯罪人”理论中看出一二,具体内容就不评析了,就简要的讲讲“天生犯罪人”理论吧。

“天生犯罪人”概念缘起于1870年12月,在意大利帕维亚监狱,做为监狱医生的龙勃罗梭打开了意大利著名的土匪头子维莱拉尸体的头颅,发现其头颅枕骨部位有一个明显的凹陷处,它的位置如同低等动物一样。便得出结论:这种情况属于真正的蚯突(vermis)肥大,可以说是真正的正中小脑。这一发现触发了他的灵感,由此他认为,犯罪者与犯罪真相的神秘帷幕终于被揭开了,原因就在于原始人和低等动物的特征必然要在我们当代重新繁衍,从而提出了他的著名的天生犯罪人理论。

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包括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犯罪者通过许多体格和心理的异常现象区别于非犯罪人。

2、犯罪人是人的变种,一种人类学类型,一种退化现象。

3、犯罪人是一种返祖现象,是蜕变到低级的原始人类型。

4、犯罪行为有遗传性,它从犯罪天赋中产生。

天生犯罪人是龙勃罗梭早期犯罪原因思想的一个核心命题。龙勃罗棱对天生犯罪人的特征作了如下的描述:

生理特征有:扁平的额头,头脑突出,眉骨隆起,眼窝深陷,巨大的颌骨,颊骨同耸;齿列不齐,非常大或非常小的耳朵,头骨及脸左右不均,斜眼,指头多畸形,体毛不足等。

精神特征有:痛觉缺失,视觉敏锐;性别特征不明显;极度懒惰,没有羞耻感和怜悯心,病态的虚荣心和易被激怒;迷信,喜欢纹身,惯于用手势表达意思等。

这就是说基因和遗传起了重要的作用。

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一经传播,马上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抨击。当看到龙勃罗梭搜集的那些相貌不对称和有特征的罪犯画像时,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德尖刻地挖苦说:“这些肖像看起来与龙氏朋友们的肖像一模一样。”英国犯罪学家查尔斯·巴克曼·格林(1870-1919)经过12年的工作,领导一项研究计划,根据96种特征考察了3000名以上罪犯,个人还进行了1500次观察,并作了300次其他补充观察。指出:“事实上,无论是在测量方面还是在犯罪人中是否存在身体异常方面,我们的统计都表现出与那些对守法者的类似统计有惊人的一致。我们的必然结论是,不存在犯罪人身体类型这种事情” 在科学验证的事实之上,格林断言,不存在天生犯罪类型,犯罪不是由遗传而来的,他呼吁犯罪学家把心理特征,特别是智力缺陷作为犯罪行为的原因来加以研究。

在这种情况下,龙勃罗梭在后期的著作中也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从只注重犯罪的遗传等先天因素,到把犯罪原因扩大到堕落等非先天因素的影响,而这种堕落是与一定地理环境与社会环境分不开,因此,龙勃罗梭分别研究了地理与社会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强调智力、情感、本能、习惯、下意识反应、语言、模仿力等心理因素与政治、经济、人口、文化、教育、宗教、环境等社会因素与自然因素的作用,天生犯罪人在罪犯总数中的比例也一再降低。在1893年出版的《犯罪:原因和救治》一书中,天生犯罪人占33%,由此形成综合的犯罪原因论。

后期在各个版本的《犯罪人》一书中,龙勃罗梭修缮了自己的理论最终把犯罪人大体分为四类:
    一.天生犯罪人:具有异常体征和几点要素,在感觉和功能上对痛觉和触觉不敏感,视觉更敏锐,嗅觉听觉味觉较常人差,更敏捷,双手更灵活;缺乏道德感,包括悔改和同情缺失,或仅出于伪善的动机表示懊悔,玩世不恭懒惰纵欲或赌博。
异常体征有:

1.头盖骨的形状与犯罪人同一种族和同一居住地的普通人不一样。

2.面部不对称。

3.有较大的下颌和颧骨。

4.眼睛奇特并有残障。

5.耳朵的大小与正常人不一样。有的非常小,有的像黑猩猩一样直接向外伸张着。

6.鼻子歪长着,鼻孔向上或扁平(多为盗贼)或像鹰鼻或鼻子顶部肿胀(多为杀人犯),或是鼻尖如锋,鼻孔肿胀。

7.嘴唇肥厚、肿胀、突出。

8.脸颊上有眼袋,像有些动物一样。

9.上颚就像一个大的、居于中心的山脊,周围是一系列的洞穴并且有些像爬行动物身上长的瘤,颚还是裂开的。

10.不正常的齿系。

11.下颚退化或超长或像猿类的下颚一样短粗。

12.皱折多并早现。

13.头发不规则,具有异性发质的特点。

14.胸腔有缺陷,如肋骨或多或少,或者多乳头。

15.骨盆异性化。

16.手臂过长。

17.手指和脚趾的异数。

18.头盖骨不对称,造成两脑半球不平衡。

二、激情犯罪人:不存在生物学上的返祖,也没有精神疾患,他们的犯罪行为通常源于不可抗拒的激情,如爱恨,政治狂热,荣誉受辱等其他强烈的情感。

三、精神病犯罪人:如盗窃癖,女性色情狂鸡奸者,酗酒者,药物成瘾等等。与天生犯罪人不同,虽然他们也具有原始体征,但他们是由于一系列脑部改变导致道德本性被彻底颠覆,无法区分是非而导致的。

四、偶然犯罪人:大多数犯人属于这类。本质并不邪恶,造成的伤害也较小,或者是由于极端的社会经济压力等环境因素造成的。

虽龙勃罗梭初期的观点同样饱受诟病,但如同弗洛伊德在心理学中的地位一样,他在犯罪生物学中的地位不可小觑,任何一种学说,都不可避免地带有其时代背景的烙印,或许这可谓之历史的局限性。对一种学说不可能全盘地套用,也不可全盘地否定。虽然龙勃罗梭关于遗传决定犯罪的理论是原始的,但他能抽象的思考人类,对过去一直以理性可以自由支配意志为基础的人类观和刑法理论给予冲击性影响,我们不得不佩服他丰富的想象力。当天生犯罪人论受到批判时,能够对自己的理论进行修正,形成犯罪原因综合论,从这点上说龙勃罗梭不愧为一个严肃的科学家。尽管随着研究的深入,龙勃罗梭的观点受到彻底批判,但是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犯罪原因的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此,我们需要的不是一种判决,而是一种判断。而判断又离不开判断者,“只有那种由人性深处的自我意识所创造的意志,才能于不同的人际之间实现这种选择:一句名言说道,什么样的人选择什么样的哲学。”

就我个人观点,作为一名伟光正的共产党员,本应坚持朴素的唯物主义,排斥各种基于唯心观念基础形成的形而上的理论,但在关于“天生犯罪人”概念上却一直以来持片面的肯定态度,因为在“天生犯罪人”的感知力中,没有愧疚,没有罪恶感,一切都屈服于欲望带来的快乐,在他们的人生体会中,就没有过关于罪恶的一切负面体验。难以想象一个人的生活体验中只感受到欲望带来的快乐,而没有过任何的罪恶感,这样的人走上犯罪道路也不足为奇。但是我并不同意龙勃罗梭十分肯定的将天生犯罪人的体貌和精神状态直接规范,我认为这类人肯定存在,但是模样,性格可能千奇百怪。同时同样支持没有绝对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后天的教育和环境也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包括近年来对大五人格的反面——黑暗三人格(马基雅维利主义,精神病态,自恋)的两面性关注也逐渐增多,具有黑暗三人格的人可能是残忍冷酷无情的,也可以具有吸引力和成功的事业。

路斯和西格尔曾说:心之所为,脑之所备;人欲理解其行为,必先探求其脑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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