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原创】大数据告诉你,假药类犯罪中你所不知道的事儿

浏览量:时间:2017-02-19

安徽省生产、销售假药罪之

大数据分析

作者:邹玉杰    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专职律师

【数据来源】:

案例数据库

我们筛选了安徽省高院辖区范围内仅限于聚数据库」的全部生产、销售假药罪裁判文书共计148份作为分析的数据来源。

【数据区间】:

20122017214日。

 何谓有效辩护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这里是天堂,这里又是地狱。

作为一个刑辩人,如果你已经理解互联网、了解大数据,那么,祝贺你,你已经来到了天堂,对于你来说,现在或许就是最好的时代;

反之,假如你还认为「威信就是微信」,「九章只是算术」,那么,地狱欢迎你,出门右拐就是十八层,现在对你来说就是最坏的时代。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未来已来,只是尚未流行。我倒觉得,大数据已经流行,只是我们还没有发觉罢了。

有效辩护,提出已久,如何实现,争议不断,一时难有定论

通过裁判文书大数据分析,我们或许可以找到什么才是真正的有效辩护

  生产、销售假药罪裁判文书一般分析

1、生产、销售假药罪裁判文书安徽省范围内各法院数据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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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份生产销售假药罪裁判文书中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上传了22占比14.9%,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传了14占比9.4%,两项合计将近占了全部文书的四分之一,其余法院未有超出10的。

此种情形说明:亳州市作为华佗故里、药都之乡,又名列全国四大药都之首,绝对名不虚传,从裁判文书的数量可以间接反映出来,因为案件数量是与当地的从业人员绝对是成正比例的。

2、安徽省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律师参与比例

图片2.jpg安徽省境内全部148生产、销售假药案裁判文书显示律师参与文书65全部文书的44%。辩护率远远高于20%全国平均辩护率,可见安徽人,特别是做药材生意的,还是比较相信律师的。

3、安徽省生产销售假药罪裁判文书法院层级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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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上图,安徽省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中,中级法院的占比为24.32%,案件数为36;基层法院案件数为112,占比为75.68%。

此种情况说明此类案件案情相对不太严重,最高一般都不会太高,所以大多数案件一审都会在基层法院审理。

4、安徽省生产、销售假药罪裁判文书之审理程序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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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图可知,安徽省生产、销售假药案例中,一审占比为16.22%,二审83.78%,其中一审案件数为124二审案件数24

可见,此类案件中上诉率并不高,原因可能是因为此类案件量刑偏低,甚至不少都是缓刑,被告人不愿意再折腾了,也就不再上诉了。

5、安徽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男女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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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部148份假药类案例中,可以检索出性别的142文书,男性有103比例73%,超出七成,说明涉嫌假药类犯罪的,男性相对居多,女性较少,仅有39案例,占比27%。

当然,由于做药材生意的,大多是全家总动员或夫妻搭档,就不排除在一些案件中,男人作为一家之主为了保护家庭,或保护女人而甘愿作出牺牲,一人承揽全部责任,这种孤胆英雄式的人物,在药材生意的人群中,还是大有人在的。并不像大多数人所想的那样,生意人都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6、安徽省生产、销售假药类案件,缓刑比例高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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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部48份假药类案例,最终判处缓刑有63份案全部案件的43%。

可见,假药类犯罪,尽管社会危害程度比较大,毕竟民以食为天比食更甚但是实际量刑并不高,判处缓刑的几率比较大,相比较其获利程度,法律成本还是比较低的,所以才有那么多人不顾百姓的生命安全,去铤而走险,从事贩卖假药的行当。

不过从业者也应该注意到一个问题,假如你一朝被逮住,判处刑罚还是小事,今后你的这次行为会变成一份判决书公布在网上,人人都可以看到,你的人生就有了难以抹去的污点,终生无法消除,这才是对假药者最大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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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显示是各个法院作出缓刑判决的分布情况,最值得注意的是,谯城区人民法院案例数排名是第一,共计22份裁决文书。

而在本图中,谯城区人民法院缓刑案例数仅有3比例13.6%,缓刑率严重低于43%平均

另外一点更重要三份案例全部2014年度的,20152016两年内一起缓刑案件都没有。

说明亳州市作为四大药都之首,对于假药类犯罪的容忍度极低,间接反映了打击假药犯罪的决心,所以,心存侥幸的人们,小心了!

7、安徽省假药类犯罪案件中,自首情节多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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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可以看出,148份裁判文书中,认定自首情节4027%。

可见假药类犯罪人员清楚的了解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甚至构成犯罪。还有一个情况是,大多数从业者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否则是不可能把握好自首时机的。

8、安徽省假药类犯罪案件中,立功表现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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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上图,不难发现148裁判文书中,涉及立功表现的仅有3,占比为2%。说明立功情节相对比较难以认定,当然也与假药类犯罪判罚较轻,嫌疑人缺乏立功的强烈动机有关。

所以,作为辩护人,如果想从这个角度进行辩护,从而达到减轻处罚的目的,相对难度较大。

9、安徽省假药类犯罪缓刑案例中,颁发禁止令的情况如何?

 

图片10.jpg 

在全部63缓刑类裁判文书中,有13法院下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生产、销售药品。

说明尽管这些当事人的犯罪情节轻微,无需继续在监狱关押,以使其认罪伏法。法院仍对其不信任,当然也是出于对百姓身体健康的考虑,禁止其继续从事相关行业。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此类禁止令并不能发挥其真正作用,完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多少对被告人及其身边的人会有所震慑。

另外还有个间接作用就是给这些被告人贴了个标签,不诚信的生意人,那么这个标签注定会对其生意造成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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