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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林省政协提案:垃圾分类要务实,而不是要面子

浏览量:时间:2022-01-17

垃圾分类要务实,而不是要面子

 

为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9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要求,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1年9月14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底前,全省所有设区市建成运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022年底前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3年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设区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十四五”安徽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正在征求公众意见。到2025年,除合肥、铜陵外,其余地级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城也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步入法治时代,由“倡议分类”变为“强制分类”。

为避免垃圾分类浮于表面,注重面子工程,忽略实际效果,不得不重视安徽省城区部分社区、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垃圾分类设施实际使用率低,形式主义严重

 垃圾分类投放站设施使用率低,主要是用来应付检查、督查,形式主义严重。通过调查发现,安徽省城区大部分小区都配备了垃圾分类投放站或者智能垃圾房,由安徽省、市、区三级政府共同投资建设,交由各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投放站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垃圾投放口,配备智能兑换机、高清显示屏,具备智能控制、人脸识别等功能。同时,投放站还配备了洗手池、驱蚊灯和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垃圾分类设施齐全。但大部分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站点未实际使用,垃圾分类投放站旁放置垃圾桶,居民将垃圾丢入垃圾桶中,而不是分类后丢入投放站投放口中;大部分小区“撤桶并点”工作未落实,原楼栋旁的垃圾桶仍在使用。

二、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不健全,先分后混问题严重

在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重前端分类,轻中端分类清运和末端分类处理问题突出。当前沿用多年的混合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不同种类的垃圾清运需求不同。例如,厨余垃圾易腐烂,需要日产日清;可回收物可以指定日期回收;有害垃圾可以由社区暂存并进行安全管理,虽然量小但危险性大,需要有资质的单位采用指定车辆清运至处理设施。目前,全链条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未完全建立起来,存在前端小区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投放点,中端垃圾收运车不分类运输,将已经分类的垃圾再次混合清运的问题,垃圾分类先分后混现象严重。

三、脱离实际“一刀切”,存在盲目推进现象

当前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速度不一,不同城市的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层次不齐,同时,不同区域人们的生活特性和人员素质亦不相同。在垃圾分类的推进上采取同步推进的方案,阶段性目标过高,缺少一个循序渐进的引导和认知的过程,恐有脱离实际之嫌,“一刀切”现象较为普遍,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吐槽。

四、居民缺乏环保意识,未形成主动分类的习惯

垃圾分类,不同于传统的“随手扔”式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对人们原有生活方式的重大改变,这需要公众具备较高的环保理念和自律意识,深刻认识到垃圾分类的意义,还需要系统的分类处理设施作为保障措施。现阶段部分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仍较低,不熟悉垃圾分类的知识,不知道如何分类,也未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源头分类准确率不高,导致后端处理困难。

五、小区垃圾疏于管理,卫生环境差

当前垃圾分类投放站实际使用率低,由于未使用垃圾分类投放站,大部分小区仍在使用原先的桶式垃圾桶。部分小区疏于管理,对于居民仍然延续之前垃圾桶式投放习惯,为方便垃圾清运,应清运方要求将垃圾桶集中堆放后不再分散归位,导致路口成了小区的垃圾场;不制止拾荒人员任意翻动垃圾桶,导致垃圾遗落满地。部分小区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堆积,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垃圾分类利国利民,从党中央到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应该把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杜绝形式主义。为此,提案人建议:

一、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公民垃圾分类习惯

垃圾分类贵在人人参与,重在公民的意识和习惯养成。对于垃圾分类工作,在政策实施的同时,应当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真正让垃圾分类观念深入人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应从更深的层面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可以根据不同的群体采用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例如对于学生群体,可从课堂教育中加强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对于社区,可由社区进行宣传教育等,以此方式逐步将垃圾分类意识内化于心,让每个公民意识到垃圾分类是公民的义务。

二、加强小区垃圾收运管理,营造良好卫生环境

当前多数居民小区已经配备垃圾分类投放站点,但是投放点数量少、位置远等问题突出,给居民垃圾分类造成严重不便,阻碍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因此,各社区、小区应根据小区具体情况,没有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尽快配置,有垃圾分类投放点的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桶位置及数量。同时,加强日常垃圾收运工作,禁止外来拾荒人员随意翻动垃圾桶,若垃圾桶被翻动及时清理散落垃圾,及时清运垃圾,营造良好的小区卫生环境。禁止垃圾桶集中堆放,垃圾清运车装完垃圾后,物业公司应立即将集中堆放的垃圾通分放于合适位置。

三、完善垃圾分类系统的配套设施,加强垃圾分类清运、终端处理工作

垃圾分类过程涵盖前端分类、中端运输和末端处置。垃圾分类政策能否具体落实有赖于各个环节的配合。除了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行为外,合理布局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完善现有垃圾运输系统,采用分类运输设施,提高垃圾转运能力,禁止直接将居民分类好的垃圾一起混装进垃圾车运走,避免“前端分类投放,后端混合运输”的现象。完善末端垃圾处理系统,不断加强垃圾处理站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四、设立明确奖惩机制,以奖促分类

设立奖惩机制,对于可回收的废纸等,投入可回收垃圾箱可以兑换积分等形式奖励群众。对于不遵守垃圾分类规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促使广大市民尽快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用奖罚分明这种明确的方式向公众表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充分运用好教育与惩处、管理与服务等方式手段,引导社会各界主动融入到垃圾分类的攻坚战中。

强力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作为2022年的重点工作

各级政府应把强力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作为2022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应整合党建指导员、专职网格员、志愿者、物业人员等力量,对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其中对于塑料垃圾应重点进行整治。

、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教训,循序渐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前期,应当以由易到难、由简到繁、逐步递进为基本原则,根据推进过程中的效果和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垃圾分类经验的总结推广,及时总结和改进,制定科学合理的阶段性目标。最后,逐步完善垃圾源头减量化和废旧物及能源回收的垃圾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系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文字:王亚林

摄影:刘阿勇

编辑:王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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