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成功打掉两起贩毒事实

浏览量:时间:2020-10-29

2020年5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梁克秀接受犯罪嫌疑人钱某亲属的委托,担任涉嫌贩卖毒品案犯罪嫌疑人钱某的辩护律师。

钱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于2020年1月被抓,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两次退侦,最终起诉书指控钱某三次贩卖毒给好友孙某事实。

在公案侦查阶段,辩护人多次和承办警官沟通;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为钱某提出辩护意见,检察院始终不予采纳。直到审判阶段,辩护人庭上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毫不退让,最终法官认同辩护人大部分辩护意见,三起犯罪事实去掉两起,只认定钱某犯有一起犯罪事实。

本案中,辩护人仔细研读卷宗,发现钱某三起犯罪事实中的两起,其实只有同案犯孙某的供述,孙某说两次贩卖的毒品是钱某贩卖给孙某后一起吸食掉了,但是钱某讯问笔录中说的却是毒品是孙某购买后二人共同吸食,钱某并未承认是自己贩卖。这两起犯罪认定的证据属于孤证,并不能认定钱某有贩卖毒品的事实。而第三起犯罪事实,辩护人认为是钱某为了“蹭吸”而帮孙某“代购”毒品(没有赚取差价),未营利所以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可惜的是法官并未支持辩护人这一辩护意见。即使如此,辩护人仍取得重大辩护效果,法院未认定钱某“多次贩卖毒品”这一法定加重情节。

最终法院判处钱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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