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电影《无双》中的引渡有没有问题呢?

浏览量:时间:2018-10-05

作者:丁大龙律师

电影看过了,讲真算是良心之作,发哥的演技没得说。不过个人感觉,豆瓣8.1分高了,感觉7.5分左右应该是比较合适的分数。

从法律角度给大家一个有意思的切入点吧,就是李问的引渡问题。

从电影里我们知道,李问可能是因为涉嫌使用假币被泰国警方逮捕,而且看他被羁押的地方应该是监狱,也就是说,他已经是被泰国定罪的罪犯,那么这种情况下,李问被香港警方引渡会存在哪些问题?能不能这么顺利被引渡呢?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 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含引渡条款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引自360百科)

由引渡的概念我们知道,引渡是一种广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如果请求国与被请求国之间有引渡条约,那么引渡会有法可依,容易很多。如果没有引渡条约,就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谈判过程,比如我国与加拿大谈判引渡赖昌星的问题就经历了长达十二年的谈判期。

就答主的粗浅了解,引渡大概有这么几种方式,一是有引渡条约的按照引渡条约引渡;二是通过政府司法协助谈判引渡;三是通过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发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要求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协助引渡。

一、香港有没有与泰国签订相关的引渡协定。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香港作为特别行政区是有权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签订相关司法协助协议的。答主在香港律政司官网对外事务一栏中看到,香港与很多国家和很多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司法协助协定、移交逃犯的协定和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

其中司法协助协定、移交逃犯的协定中,缔约国没有泰国,只在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中有泰国。

但该协定并不适用于电影中的情境。因为这个协定的适用情形有明确限制,只适用于被引渡人因同一罪名已经被泰方定罪判刑,且被引渡人必须是香港的永久居住权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泰王國政府 關於移交罪犯及合作執行判刑的協定
第三條 移交條件 
罪犯只可在下列條件下被移交:
(a) 引致須判刑的作為或不作為 ,依據接收方的法律 ,構成一項刑事 罪行的要素 ,或如發生在接收方司法管轄區內 ,將構成一項刑事 罪行的要素 ; 
(b) 倘香港特別行政區是接收方 ,罪犯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 民 ;倘泰國是接收方 ,罪犯是泰國國民; 
……………………

从电影中可知,香港警方之所以要追捕李问,可能是因为制造伪钞案,但直接原因应该是酒店火并案。因为何督察在威胁李问时说过,床单上、地毯上等等都有李问的皮屑和毛发,而且讲到现场只有两个人幸存,就是李问和画家。可见香港警方请求引渡李问的原因必然是酒店火并案,可能还会带有制造假币案。电影中李问是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不明确,但他肯定不是因酒店火并案被泰国警方判刑的。所以这个协定应该不是李问被引渡的依据。

二、中泰之间的引渡条约

泰国与中国是签订的有《中泰引渡条约》的。依据外交部官网提供的数据,到2018年为止,全世界共有50个国家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生效的有37项。泰国是最早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中泰引渡条约》于1993年签订,到1999年生效。

那么这个条约可以适用于香港吗?答案是可以的。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国际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情况和需要,在征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决定是否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参加但已适用于香港的国际协议仍可继续适用。中央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授权或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作出适当安排,使其他有关国际协议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解决了引渡的法律依据问题之后,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引渡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引渡条约》中的规定,两国引渡逃犯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双重犯罪原则,也就是说,必须是在中泰两国法律都认为是犯罪且判刑一年以上的情况下才能引渡。李问涉嫌的罪名可能是故意杀人和有组织制造假币,这些罪名必然在两国都是犯罪。

二是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不引渡情形分为应当不引渡和可以不引渡,本国国民这种情形是属于引渡法中的“应当不引渡”情形。也就是说,假如李问是泰国人,他在中国境内犯罪,如果在中国被抓,那么中国行使刑事诉讼管辖权没有任何问题,但一旦他逃回泰国,就不可能引渡回来了。

三是罪行特定原则。也就是说,在申请引渡时,必须要把被引渡人所涉嫌的罪名进行明确,而且要提供相关证明其有罪的证据材料,经过被申请国司法机关审查才能决定是否配合引渡。一旦决定引渡之后,申请国就不能对引渡申请材料中未涉及的罪行进行追诉。比如李问如果是因酒店火并案和制造假钞被追诉,只要引渡申请文件中没有涉及的罪名,比如杀鑫叔全家的行为,就不能再被追诉了。不仅不能因这些行为被判刑,也不能因这些行为被刑事追诉。何督察问了个底朝天,她的审讯行为中,肯定有很大一部分罪行是违反引渡条约原则的。

提供一个还算有意思的切入点给大家开心一下,总而言之,这部电影瑕不掩瑜,绝对值得票价,安利一把。

(作者简介:丁大龙律师,安徽金亚太刑辩分所专职律师,安徽大学刑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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