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金亚太张伟、吴晓凡律师共同出庭为两未成年辩护——金亚太法律援助在行动

浏览量:时间:2017-09-30

金亚太张伟、吴晓凡律师共同出庭为两未成年辩护——金亚太法律援助在行动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接受长丰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由张伟、吴晓凡律师担任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二被告人的辩护人。

2017年9月1日,本案在长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伟、吴晓凡律师依法到庭分别为李某某、王某辩护。

张伟律师认为,李某某系未成年,且有自首情节,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李某某既非斗殴事件的纠集者,也没有持械以及导致他人严重伤害,在该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较小。除此之外,李某某旧伤未愈,需要二次手术,不适宜继续羁押,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乃至免于刑事处罚。希望法院能够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以更好地改造、挽救、保护未成年。

法院部分采纳辩护人的观点,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李某某在被羁押了四个月后,于宣判当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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