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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不拍村霸难除,依法办案才是正道

浏览量:时间:201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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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新伟,金亚太专职律师,中山大学刑法学硕士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下称《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根据网友“出台什么说明什么问题已经很严重”的逻辑,看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对农村和谐稳定破坏极大。具体《意见》全文至今未能在最高检官网上公布,但主要内容大概包括了严厉打击村民选举问题、计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村民对抗政府、监督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积极协调村民关系稳定等。看来反贪反渎从检察院撤离之后,检察院的工作任务有增无减啊。

何为村霸?笔者出生江南鱼米之乡的农村,村小户散,临河而居,偷桃摘李、上树翻墙的毛头小子爱自称村头一霸,毛长齐了也就从良了,未能见识过真正村霸的威力。上网查看中国纪检监察发布的“横行乡里的村霸——河南省舞阳县澧河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健国严重违纪问题剖析”一文,了解所谓的村霸确实可恶,敲诈勒索、中饱私囊、打架斗殴样样俱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村霸也不是一天就形成的,为何要等到坏事做尽才来打呢?打了人就得赔偿、拘留,这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执行就这么难呢?

原因其实很简单,基层执法者与所谓村霸相互勾结,欺凌当地百姓而已。别说农村选个村长了,城市里小区成立个业主委员会有那么容易吗?村民和业主有多少权利大家都很清楚。这些自治的宪法权利到了官员手里都得听他的,是管理还是控制为已所用?每一次打击或许在他们手里又是一次雁过拔毛的机会。执法正当合理公平,村霸嚣张一次打击一次,哪会有什么村霸。执法不公、徇私舞弊,所谓的村霸也不过是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只有真正的痛击这线寄生在村民百姓的基层苍蝇,才能彻底的消除村民恶霸。

此次《意见》强调对于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要协助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真正符合群众意愿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防止有劣迹的分子把持基层政权。那如何保障政府听取百姓的心声?如何防范基层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何取保村民真实自愿的自治?有劣迹、有前科的人就不能真正的为百姓服务?在建立简政放权的政府新时代,有时管的太多也会滋生新的腐败。

打击犯罪确实刻不容缓,但前提是依法处置。我们国家也多次实施严打,效果明显但也出现很多瑕疵。国家保障人权已经写进宪法,逮捕与起诉的具体法律工作还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快也快不得,慢也不能慢。

另外,村霸除了那些与基层政府官员相互勾结的村干部、宗族势力之外,前科劣迹之人也是一股重要力量。打击犯罪原本是希望那些人心怀感恩、改过修德、走出迷途、从踏正路的历练,从此回归社会造福世界。可有时坐牢往往会成为村霸的“优势条件”,他们三五狱友成群组成恶势力团伙,战斗力不可小觑。所以,若打击有余改造不足,又怎能防止他们重操旧业呢?

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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