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抗辩解僵局 ——江海俊律师成功挽回1460万损失
浏览量:时间:2026-03-27
引 言
在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中,一旦案件牵涉刑事侦查、重复诉讼等多重复杂法律问题,其走向往往扑朔迷离。近日,金亚太律所江海俊律师团队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艺和精准的抗辩策略,成功代理张某、陈某、刘某、蔡某、李某、白某、刘某2等多位当事人与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直面原告上千万元的索赔诉求,最终凭借律师的专业功底赢得胜诉,为当事人挽回了1100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千万借款引发的复杂纠纷
2011年1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原安徽肥东农村合作银行(后改制为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500万元用于经营,借款期限12个月。陈某作为张某的配偶,被主张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同时,刘某、蔡某、李某、白某、刘某2分别以自有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然而,张某在支付部分利息后,未能按期偿还本金及后续利息。2025年5月21日,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将张某、陈某及各抵押担保人诉至肥东县人民法院,案号为(2025)皖0122民初11472号。银行方要求偿还本金500万元及高额利息、罚息,并主张对抵押房产及刘某的拆迁补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索赔总额超过1460万元。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案涉银行贷款早已进入刑事程序。早在2018年,肥东县法院就已作出刑事判决,判令追缴案涉本金并发还原告。更关键的是,2026年3月4日,肥东县公安局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对案涉贷款事实正式立案侦查。此外,原告曾于2017年、2019年、2020年多次就同一事实起诉,均被法院裁定驳回。
争议焦点
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金亚太律师团队迅速组建专项小组,全面梳理案卷,精准提炼出案件的四大核心争议焦点:
1.本案是否构成重复诉讼,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2、刑事判决判令追缴,原告的损失是否明确。
3、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本案是否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4、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及银行在放贷过程中的过错责任
精准抗辩:从程序到实体的全面反击
基于上述焦点,江海俊律师团队制定了“程序先行,实体跟进”的核心抗辩思路。庭审中,展开层层递进的有力抗辩:
程序层面,釜底抽薪
- 直击重复诉讼:律师团队向法院提交了原告历次起诉被驳回的裁定文书,明确指出本次起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与前诉完全一致,已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法院应依法驳回起诉。
- 厘清刑民交叉:江海俊律师团队强调,案涉借款本金已由生效刑事判决判令追缴。原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在刑事追缴程序完成后其仍存在无法弥补的损失,其诉讼请求不具体、不明确,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
- 主张“先刑后民”:团队律师建议提交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材料,指出案涉贷款事实已进入刑事侦查程序。根据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应先“刑后民”,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此案。
实体层面,直击要害
- 质疑合同效力与银行过错:江海俊律师团队指出,银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未履行基本的贷前调查和审核义务,甚至存在让担保人签署空白合同、使用虚假调查材料等情形,自身存在重大过错。部分被告对借款事实并不知情,案涉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存疑,相关损失应由银行自行承担。
法院裁决:采纳律师提出的抗辩意见,驳回银行诉求
肥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采纳了江海俊律师团队的抗辩意见。法院作出(2025)皖0122民初114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安徽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银行的巨额索赔诉求均未得到支持,金亚太律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启示:刑民交叉案件的破局之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与刑民交叉问题叠加的复杂案件。其成功代理为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宝贵的实务经验:
- 高度重视程序问题:在处理复杂金融纠纷时,程序性抗辩往往是破局的关键。准确把握“一事不再理”“先刑后民”等程序法原则,可以从根本上否定对方的起诉条件。
- 精准把握刑民交叉:律师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发现案件中的刑事因素,并准确把握“先刑后民”的适用原则,从程序上厘清案件的受理条件,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法律地位。
- 程序与实体双管齐下:在构建抗辩策略时,应从程序和实体双重角度出发。程序上的成功可以迅速终结诉讼,而实体上的有力抗辩则能进一步巩固胜诉基础,全方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附:案件索引(2025)皖0122民初11472号)
作者| 沈跃琪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李珍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皖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