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犯罪辩护

邵卫律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获不起诉

浏览量:时间:2026-01-19

       近日,我所邵卫律师承办的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尘埃落定。检察机关充分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的成功办理,既捍卫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又彰显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情简介:转移项目回款拒执,东窗事发身陷刑案

       李某与刘某(另案处理)曾携手两位合伙人投身项目经营。后合伙人选择退伙,李某与刘某共同出具《欠条》,承诺对退伙款项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并启动执行程序后,二人始终消极应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不久后,项目迎来137万余元回款。为规避法院执行,李某与刘某使用多位亲友账户代收款项,随后将这笔钱款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开设新店及日常消费,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2024年,二人的操作被原合伙人察觉。法院经审查认定,李某、刘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发酵后,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第一时间赶赴我所,委托邵卫律师为其辩护。

       辩护经过:步步为营谋转机,多措并举护权益

       接受委托后,邵卫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在全面梳理案情、精准研判法律风险后,为李某制定了一套周密的辩护方案。

       邵卫律师首先向李某阐明利害:自首是争取从宽处理的关键一步。在律师的专业指引下,李某放下侥幸心理,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并做好了接受强制措施的准备。

       李某被刑拘后,邵卫律师连夜梳理证据、撰写法律文书,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意见书》。文书中,律师从李某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多个维度展开论证,据理力争。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对李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取保候审期间,邵卫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交流:李某实际分得的回款数额有限,且款项多用于偿还正当债务,并非肆意挥霍;其拒执行为虽有过错,但主观恶性远低于恶意逃债的情形。

       与此同时,邵卫律师深知,化解矛盾根源才是案件的破局之道。他主动牵头,组织李某与被害人进行调解协商。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将连带责任拆分为各自承担50%,李某及家人返还其份额内的绝大部分款项,对于尾款,双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邵卫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起诉决定申请书》,结合李某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等多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恳请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办案结果:不起诉决定尘埃落定,宽严相济彰显司法温度

       检察机关经全面、细致审查后认为,李某在案发后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足额返还大部分款项并达成还款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综合全案事实与情节,李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律师寄语

       愿每一位迷途之人都能走出阴霾,重归正途。

 
撰稿| 邵卫
编辑|代娜娜
审核| 陶鸿 朱宏敏 

​附:不起诉决定书(部分)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高正纲、黄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逮捕后成功取保

下一篇:最后一页

该内容非常好 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