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犯罪辩护

持械聚众斗殴成功取保候审|徐权峰律师亲办成功案例

浏览量:时间:2019-04-03

承办人:徐权峰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总部(合肥 )一级合伙人,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暴力犯罪业务部主任

【罪名】聚众斗殴罪

【审判机关】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孙某某

【辩护人】徐权峰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总部(合肥 )一级合伙人,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暴力犯罪业务部主任

【案件审理与辩护经过】

2017年12月5日徐权峰律师接受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涉嫌聚众斗殴罪案件孙某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当日,徐权峰律师立即前往合肥市看守所会见孙某某,听取孙某某的辩解与陈述。

根据孙某某陈述的案件事实,徐权峰律师认为孙某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于是积极的为孙某某申请取保候审。多次前往办案机关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区分局及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与办案人员沟通交流,先后向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区公安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最终在徐权峰律师的努力下,办案机关采纳了徐权峰律师的法律意见,对孙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2018年1月5日,孙某某被合肥市看守所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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