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正纲、黄亚:强奸案无罪
浏览量:时间:2026-08-18
【关键词】强奸罪、无罪辩护、撤销案件
【办案机关】A县公安局
【犯罪嫌疑人】王某
【辩护结果】无罪
【指控事实】
王某系A县某知名中学校长,多次获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2025年某日,A县公安机关突然上门将王某从家中带走,打破了其平静的生活。公安机关拟指控王某利用教师身份对女学生B某进行引诱并多次发生性关系,王某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面对突如其来的指控,王某及其家属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一筹莫展之际,家属慕名找到了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充分沟通后,律师团队紧急介入。
【律师工作】
一、即刻会见、稳住心态
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深知刑事辩护越早介入越好。接受委托后,当天即驱车赶往A县看守所会见了王某。面对被连续审讯和高度疲劳的王某,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首先平缓了王某内心的焦虑与无助,稳住了其心态。
经过细致沟通,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认为,本案双方虽然多次发生性关系,且女学生B某未成年,但王某未采取任何强制方法,不构成强奸罪。
二、实地走访、取保被拒
会见结束后,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根据王某陈述的细节,驱车辗转多地,对多个涉案场所进行实地走访。采用侦查式的辩护方法,律师团队发现,涉案场所人员流动较大,若D某拒绝,双方不可能多次发生性关系,该客观环境足以印证当时发生性关系时双方自愿。
此后,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多次往返看守所和公安机关,就案件细节与王某和承办警官多次沟通。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争议点后,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遗憾的是,公安机关以案涉未成年人,拒绝取保。
三、迎难而上,反复沟通
取保候审被拒后,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迎难而上,根据王某回忆的细节,再次前往涉案场所,核实现场环境,拍照固定客观证据。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作辩方证据目录、案例检索报告。
同时,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主动与公安机关保持沟通,当案件移送A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时,第一时间赶往检察院约见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案件核心焦点。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广泛检索有影响力的学术观点以及无罪案例,反复打磨,在与检察官后沟通后,提交建议不批捕意见书等材料。
四、成功不捕、重获自由
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提交的建议不批捕意见书及相关附件有力论证了本案不构成强奸罪,并对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同样提出无罪观点。
经全面审查,检察机关开会讨论后,采纳了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王某走出看守所大门,与家人们团聚。
五、撤销案件、终获清白
刑事案件中,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王某被释放后,其犯罪嫌疑尚未洗清。因为涉及刑事案件,王某的工作停滞,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为了彻底还王某清白,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在此后的半年时间内,多次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并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终止侦查建议书、返还手机申请书和相关的辩方证据。
终止侦查建议书中,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强调,作为法律共同体,我们办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错误的刑事立案已经对王某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最终,经公安机关多次开会讨论,全面采纳高正纲、黄亚(实习)律师辩护意见,对王某涉嫌强奸一案撤销案件,王某无罪。
【律师寄语】
高正纲:引诱是道德问题,不是刑事犯罪
黄亚:从道德与法律的审视中寻找案件的真相
【法律文书】

【辩护意见(略图)】

图文|黄亚
编辑|代娜娜
审核|张世金 储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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