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撬动45万,袁兴军、陈小伟律师办理 交通肇事逃逸案判缓刑
浏览量:时间:2025-10-11
【关键词】交通肇事逃逸、缓刑
【审判机关】江苏省N市T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袁兴军,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小伟,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件回顾】
2024年8月6日,肖某驾驶电动二轮车在江苏省N市T区某地段右转弯时,与驾驶电动二轮车直行的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倒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逃离现场。交警认定肖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件不仅给刘某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痛苦,而且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被害人高达4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肖某及其家人陷入了深深的焦虑之中。
【律师工作】
袁兴军、陈小伟律师先后多次前往江苏省N市T区开展调解工作,终因双方争议较大调解未果。审查起诉阶段,面对‘不谅解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的说法,辩护人指出其中的错误,消除了肖某的恐惧心理。肖某经过充分考虑后,签署了量刑一年有期徒刑、如达成谅解可以适用缓刑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第一次庭审中刘某提出了高达45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面对极限施压,袁兴军律师耐心地解释肖某的经济状况和赔偿能力:薄田七亩、陋室三间、年近花甲、务工无门。同时告诫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现在不接受18万元,不排除出现将来申请执行时肖某账号只剩18元的尴尬局面。
庭后,经过法官和袁兴军律师不懈努力,刘某作出重大让步。在即将宣判前双方终于达成了18万元(其中医疗费14万元)的和解协议,刘某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处理结果】
法院再次组织开庭。最终,法院采纳了袁兴军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结语】
辩护人需要具备在高压环境中保持战略定力、转危为机的智慧,变被动为主动,最终促成双方的和解。安徽金亚太律师,以法为刃,以理服人,不负所托,始终坚持用专业和智慧守护着每一个当事人的权益,为每一个委托争取最优解。
撰稿| 袁兴军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黄新伟
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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