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强:剪刀刺心脏 正当防卫 无罪释放
浏览量:时间:2025-09-25
【关键词】故意伤害、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撤销案件、无罪
【辩护律师】王梦强律师
【案情简介】
2025年8月某日凌晨,冯某某在菜园摘菜,遇王某偷窃其钱包,遂上前争抢钱包。期间双方扭打,打斗过程中冯某某用剪刀捅刺王某,王某将冯某某推倒后逃离现场,并在数十米外倒地,后因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公安机关以冯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刑拘冯某某。
【辩护经过】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王梦强律师担任冯某某辩护人,王梦强律师第一时间至看守所会见冯某某,并至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在全面了解、梳理案情后,王梦强律师坚定地认为,本案系典型的转化型抢劫特殊防卫案,或为全国首例该类型无罪案件。
即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要求追责,王梦强律师坚持认为本案成立正当防卫,并书写辩护意见,将案件6处无罪细节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不断重申公安机关评判本案应坚持“正义性”这一基本要素,区分谁是正义的,谁是非正义的;谁是加害方,谁是受害方;谁应受谴责,谁应受保护等关乎是非曲直的关键问题,基于公正与良知坚决认定冯某某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而不能进行任何刑事追究。
公安机关内部形成冯某某的行为可能成立正当防卫的倾向性意见,在此情形下,为冯某某办理取保候审。经讨论,并将案件报市局、省厅后,最终三级公安机关一致决定按正当防卫结案。
案件作无罪撤案处理,当事人冯某某解除取保候审,重获自由。
【律师寄语】
任何一起刑事案件的成功办理,离不开团队的指导和帮助、客户的坚持与信任、司法机关的公正与担当。“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不必委曲求全”,本案是激活《刑法》第二十条的又一个鲜活案例,有力维护了公民的正当权利,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撰文| 王梦强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黄新伟
附:刑拘通知书、撤销案件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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