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无罪案例 | 张泽兵律师办理的非法经营案获不起诉

浏览量:时间:2026-04-30

       一、案情简介

       2022年,某互联网期货平台主动联系当事人L某,邀请其加入平台担任客服,负责客户对接相关工作。L某并非金融领域专业人士,但渴望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浪潮中寻找发展机遇,故虽明知自己缺乏对期货交易平台资质审核的专业知识以及从业许可,但仍然接受了这份工作。

       2024年,该互联网期货平台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相关工作人员被逐一排查,L某作为平台客服,也被纳入侦查范围。突如其来的调查让L某陷入了囹圄之忧,生活瞬间被打乱,全家也陷入了焦虑与无助之中。

       二、律师工作

       L某在被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后,主动与我所张泽兵律师联系。接受委托后,张泽兵律师团队在析案件过程中敏锐地发现,本案存在一个关键的程序硬伤——管辖权问题,这也成为辩护工作的核心切入点。本案原办案单位及案发地均在外省,根据我国刑法“犯罪地为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为辅”的管辖基本原则,该案依法应由外省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一方面,L某虽经常居住于合肥,但其经常居住地并非办案单位管辖范围;另一方面,L某在管辖地虽有房产,但案发时该房产尚未交房,无法认定为其居住地,因此办案单位对本案并无合法管辖权。

       张泽兵律师团队在找准切入点后,随即展开辩护工作,但这一过程远比预想中艰难。律师首先向侦查机关提出管辖异议,明确阐述本案管辖权存在的问题,请求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然而,该异议并未被采纳。案件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办案单位对应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第一次程序辩护遭遇挫折。

       团队并未气馁,迅速调整策略、持续发力。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全面阅卷,进一步核实公安机关无合法管辖权的核心事实,继续以管辖权异议为“围点”,反复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交涉,多次提交书面意见,据理力争要求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单位。历经漫长沟通、反复博弈,终于推动案件移送至L某户籍所在地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辩护取得初步突破。

       案件移送审查阶段后,律师团队通过全面阅卷、类案检索,发现外省检察机关已对本案情节相当、甚至更为严重的同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此为“援”,团队依据“举重以明轻”原则及“同案同判”司法精神,与检察官积极沟通,提出对L某不起诉的辩护意见,但检察院以地区经济、司法实践存在差异为由未予认可,辩护工作陷入僵局。

       面对僵局,张泽兵律师团队坚守程序辩护核心,采取“以打促谈”策略,再次向户籍地检察院提出管辖异议,明确要求将案件移送至外省原办案机关对应的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团队明确主张,本案案发地、原办案单位均在外省,同案人员亦由外省检察机关处理,移送案件既符合管辖规定,更能确保案件处理标准统一。这一主张也为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奠定基础。

       为夯实辩护意见,团队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调取外省同案人员处理情况的相关文书,重点调取涉案金额更高却被不起诉的同案人员相关材料,以扎实证据佐证:若对情节较轻的L某提起公诉,而对情节更重的同案人员不予起诉,违背司法公正,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在团队的坚持下,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原办案单位补充侦查,同时调取到同案人员全部案卷材料,其中包含涉案金额更高的同案人员不起诉意见书。

       三、案件结果

       辩护律师的专业付出与其提供的扎实证据材料,得到了办案机关的高度重视。承办检察官秉持极高的专业精神与责任担当,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反复核实、多次汇报沟通,并专门召开听证会,对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审慎权衡,充分听取辩护律师、当事人的意见和陈述。

       最终,人民检察院全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全部意见,依法对L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这场持续了一年多的司法风波彻底平息。L某的犯罪嫌疑被依法洗脱,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终于能够卸下心理包袱,重新回归家庭、回归正常生活。

       四、结语

       本案的成功辩护,是程序辩护的一次经典实践,更是“围点打援”“以打促谈”策略的灵活运用。金亚太律师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以精湛的专业素养、坚定的辩护决心,破解一个又一个困局,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公正与温度,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唯有让法律既守底线、显锋芒,又怀温情、有温度,才能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衷,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中,抵达善治彼岸,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力量。
 
       附: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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