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发回重审|徐朝律师办理220万收藏品诈骗罪案

浏览量:时间:2021-01-31

1. 承办律师:

 徐朝,金亚太律师机构一级合伙人,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 案情简介: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段某某、盛某某、贺某等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连体钞”、“纪念钞”等所谓收藏品实际价值及收藏价值的真相,虚构升值空间,虚假承诺高价回购,并采取对少量产品回购等诈骗手段,骗取61名被害人钱款计3477709元,其中贺某(当事人)诈骗数额为2246230元,数额特别巨大,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认定。判处贺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3.简要辩护进程

2020年1月3日,徐朝律师接受贺某近亲属委托,作为贺某二审期间的辩护人。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

2020年3月2日,案件移送至中级人民法院,辩护人前往法院复制卷宗材料。

2020年3月26日,辩护人向法院提交460页的开庭审理申请书,其中对一审证据质证意见367页。

2020年4月16日,辩护人向法院提交103页的二审辩护词,法官告知因疫情影响,本案中止审理,恢复审理时间待定。

4.办理结果

2020年11月3日,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裁定。

5.部分法律文书及辩护词

延伸阅读:浙江张某某180万“收藏品”诈骗罪案【点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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