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犯罪辩护

突破量刑指导意见限制 双罪案件实现缓刑判决

浏览量:时间:2025-12-24

——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辩护纪实

       刑事律师张庆松成功办结一起涉嫌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刑事案件。在被告人同时触犯两项故意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的法律框架下,承办律师凭借专业细致的辩护工作,被告人最终获缓刑判决。该案的成功辩护既严守法律底线,又兼顾社会情理,为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本案中,被告人因销售盗版书籍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两项罪名,且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已达到“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安徽省相关量刑指导意见,“数罪中均系故意犯罪的,一般不适用缓刑”。一边是单个罪名法定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减轻情节),一边是犯数罪且均系故意犯罪,为本案的辩护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深耕十九本卷宗材料,实事求是向被告人说明现有证据做“无罪化辩护”的风险,征求当事人同意后,为案件制定针对性辩护方案。
 
       庭审过程中,承办律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有力辩护。一方面,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另一方面,从法理上,深入阐释“数罪一般不适用缓刑”的立法本意,而本案数罪具有牵连性应当在“一般不适用”之外,结合被告人家庭情况、受教育背景等,建议法庭充分考量刑罚的惩戒与教育功能,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既能通过社区矫正实现惩戒目的,又能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最终,法院充分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综合考量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对被告人宣告缓刑。
 
       此次缓刑辩护的成功,不仅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刑事辩护中精准研判、情理交融的专业价值。我们将始终秉持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在每一起案件中精准运用法律武器,平衡法理与情理,以专业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撰文| 张庆松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王梦强


附:法律文书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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