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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林应省检察院邀请参加提案座谈会

浏览量:时间:2016-07-12

王亚林应省检察院邀请参加提案座谈会

2016年7月11日,管委会主任王亚林应安徽省检察院之邀,和行政部主任刘运坤一起前往省检察院座谈。安徽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王亚林主任提交了第0902号《转变观念适应“庭审中心主义”要求》提案和0899号《关于探索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的提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对该两项提案高度重视,在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讨论研究和沟通的基础上,特邀请提案人前往省检察院和多部门进行交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张黎 、公诉一处副处长潘晓晖等多人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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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变观念适应“庭审中心主义”要求》的提案中,王亚林提出六条建议:一是适应新形势更新执法理念,强化人权保障意识;二是发挥侦查监督作用,积极纠正违法取证、防范冤假错案;三是转变公诉理念,不应片面追求定罪结果;四是严格庭前证据审查让证据经得起庭审考验;五是完善庭审示证方式,应以节省司法资源和协助查清案件真相为目的;六是加强和律师协会、律师行业的沟通和交流。对此,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参加座谈人员认为,该六条建议既紧扣司法改革精神,又切合检察工作实际,对我省检察机关适应庭审中心主义、构建新型诉讼关系很有启发和帮助。当前,我省检察机关正以推进审判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为契机,更新司法理念调整、调整职能分工,转变办案机制推动审判中心走向工作实际、取得工作实效。

在《探索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提案中,王亚林建议在安徽省推行职务犯罪和轻刑犯罪案件中,由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协商机制。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认为,该项提案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由律师参与检察环节认罪量刑协商制度,更加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提升认罪和不认罪的诉讼利益差距。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将深入研究完善公诉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作为公诉部门的一项司法改革任务,要求积极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探索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案改革领导小组已经讨论通过关于刑事公诉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的方案初稿并报中央,目前正式方案尚未出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表示,鉴于该项制度涉及到重大诉讼制度改革,一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方能试点推进,我省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的条件尚不成熟,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考虑该项提案。安徽省检察院还拟定了如果作为改革的试点省份,我省检察机关的下步重点工作。

省检察院与会人员对王亚林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表示真诚感谢!“今天只是开始,今后还将进一步沟通交流”。

王亚林对省检察院重视政协委员和律师的意见表示感谢。王亚林表示,检察官和律师都是法律共同体的一员,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组成部分。作为安徽省政协委员、作为一名律师,有责任有义务表达律师界和社会各界对于司法公正和司法改革的诉求。近年来,全省公诉人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大量数据表明,我省检察机关在保障被告人权利、保障律师权利等方面取得可喜的进步,出台的有关权益保障方面的规定全国领先,希望检察机关将这些规定落到实处,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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