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简讯

山东淄博又发生爆炸,请还我不在恐惧中生活的权利!

浏览量:时间:2015-08-23

山东淄博又发生爆炸,请还我不在恐惧中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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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夜醒来,获悉山东淄博又发生爆炸事故,颇感震惊。所幸截止发稿时只有九人受伤,还没有人员死亡报告,我希望不会有,即使有,我也希望国人不要再点蜡烛,不要再祈祷。当为自己,为家人争取一个不用面对恐惧的生活环境。恐惧是任何一个人,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国家都无法承受的重担。
      这一次的爆炸事故相对较小,但却可能造成更加严重的社会后果。就像伦敦地铁爆炸案中第一次爆炸伤亡惨重,第二次爆炸虽未遂却比第一次造成了更大的恐慌,因为这说明爆炸是随机的,是没有终结的,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能会遭遇不幸——每一个国人都能在第二次爆炸的声音中听到丧钟在自己耳边敲响。
      作为一个法律人,在这样的事件面前保持沉默已经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了。因此我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哪怕微弱,哪怕没有任何人听得到,我也能换得良心上的安宁,在当今的社会,这俨然成了一种奢侈品。
      第一,我想知道为什么要在靠近民众生活的地方生产和存储易燃易爆品,行政审批和规划的过程中有没有向社会公众公开真相并广泛征询意见;第二,我想知道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有没有采取必须的安防措施,如果没有,为什么没有,如果有,是哪里出现了疏漏导致了事故发生;第三,我想知道爆炸事件应该由谁承担渎职的行政责任,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应当由谁承担重大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
      别再跟我说正在调查,别再跟我说正在处理,也别跟我说领导高度重视,各项善后工作正井然有序进行。 
      呸!告诉你吧:我——不——相——信!
      请给我一个让我不再愤怒的答案。

    (作者系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安徽大学刑法学硕士丁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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