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

现行刑法468个罪名一览表(收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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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刑法一本通、刑事正义等。

刑法分则各章节罪名总览表


罪名个数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2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52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本章共108个罪名)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9
第二节 走私罪
10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17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30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8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14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7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13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42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3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章共136个罪名)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50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20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8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10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11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5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1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6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5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23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14
第九章 渎职罪
37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31
分则罪名总数
468
刑法分则各章节罪名明细表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本章共有12个罪名
1
第102条
背叛国家罪
2
第103条第1款
分裂国家罪
3
第103条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
4
第104条
武装叛乱、暴乱罪
5
第105条第1款
颠覆国家政权罪
6
第105条第2款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7
第107条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8
第108条
投敌叛变罪
9
第109条
叛逃罪
10
第110条
间谍罪
11
第111条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2
第112条
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章共有52个罪名
13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放火罪
14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决水罪
15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爆炸罪
16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投放危险物质罪
17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8
第115条第2款
失火罪
19
第115条第2款
过失决水罪
20
第115条第2款
过失爆炸罪
21
第115条第2款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22
第115条第2款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3
第116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交通工具罪
24
第117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交通设施罪
25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电力设备罪
26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7
第119条第2款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28
第119条第2款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29
第119条第2款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30
第119条第2款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31
第120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32
第120条之一
帮助恐怖活动罪
33
第120条之二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34
第120条之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35
第120条之四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36
第120条之五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37
第120条之六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38
第121条
劫持航空器罪
39
第122条
劫持船只、汽车罪
40
第123条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41
第124条第1款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42
第124条第2款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43
第125条第1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44
第125条第2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45
第126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46
第127条第1款、第2款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47
第127条第2款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48
第128条第1款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49
第128条第2款、第3款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50
第129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
51
第130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52
第131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
53
第132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54
第133条
交通肇事罪
55
第133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56
第134条第1款
重大责任事故罪
57
第134条第2款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58
第135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59
第135条之一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60
第136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
61
第137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62
第138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63
第139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
64
第139条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本章共有108个罪名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本节共有9个罪名
65
第140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66
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67
第142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
68
第143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69
第144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70
第145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71
第146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72
第147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73
第148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第二节 走私罪(10)
74
第151条第1款
走私武器、弹药罪
75
第151条第1款
走私核材料罪
76
第151条第1款
走私假币罪
77
第151条第2款
走私文物罪
78
第151条第2款
走私贵重金属罪
79
第151条第2款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80
第151条第3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81
第152条第1款
走私淫秽物品罪
82
第152条第2款
走私废物罪
83
第153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7)
84
第158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
85
第159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86
第160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87
第161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88
第162条
妨害清算罪
89
第162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90
第162条之二
虚假破产罪
91
第163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92
第164条第1款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93
第164条第2款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94
第165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95
第166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96
第167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97
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98
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99
第169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00
第169条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
101
第170条
伪造货币罪
102
第171条第1款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03
第171条第2款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104
第172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
105
第173条
变造货币罪
106
第174条第1款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107
第174条第2款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108
第175条
高利转贷罪
109
第175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110
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11
第177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12
第177条之一第1款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13
第177条之一第2款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114
第178条第1款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15
第178条第2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16
第179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17
第180条第1款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18
第180条第4款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119
第181条第1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20
第181条第2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21
第182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122
第185条之一第1款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123
第185条之一第2款
违法运用资金罪
124
第186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
125
第187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126
第188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127
第189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128
第190条
逃汇罪
129
《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刑法一本通》编为第190条之一
骗购外汇罪
130
第191条
洗钱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8)
131
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
132
第193条
贷款诈骗罪
133
第194条第1款
票据诈骗罪
134
第194条第2款
金融凭证诈骗罪
135
第195条
信用证诈骗罪
136
第196条
信用卡诈骗罪
137
第197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
138
第198条
保险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14)
139
第201条
逃税罪
140
第202条
抗税罪
141
第203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
142
第204条第1款
骗取出口退税罪
143
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44
第205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
145
第206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46
第207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47
第208条第1款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48
第209条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49
第209条第2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150
第209条第3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51
第209条第4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
152
第210条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7)
153
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154
第214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155
第215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156
第216条
假冒专利罪
157
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
158
第218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159
第219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13)
160
第221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61
第222条
虚假广告罪
162
第223条
串通投标罪
163
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
164
第224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65
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
166
第226条
强迫交易罪
167
第227条第1款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168
第227条第2款
倒卖车票、船票罪
169
第228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70
第229条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71
第229条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172
第230条
逃避商检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2)
173
第232条
故意杀人罪
174
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175
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176
第234条之一第1款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177
第235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
178
第236条
强奸罪
179
第237条第1款
强制猥亵、侮辱罪
180
第237条第3款
猥亵儿童罪
181
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
182
第239条
绑架罪
183
第240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
184
第241条第1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185
第242条第2款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186
第243条
诬告陷害罪
187
第244条
强迫劳动罪
188
第244条之一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189
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
190
第245条
非法侵入住宅罪
191
第246条
侮辱罪
192
第246条
诽谤罪
193
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
194
第247条
暴力取证罪
195
第248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
196
第249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197
第250条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198
第251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199
第251条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200
第252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
201
第253条第1款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202
第253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3
第254条
报复陷害罪
204
第255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205
第256条
破坏选举罪
206
第257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07
第258条
重婚罪
208
第259条第1款
破坏军婚罪
209
第260条
虐待罪
210
第260条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211
第261条
遗弃罪
212
第262条
拐骗儿童罪
213
第262条之一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214
第262条之二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3)
215
第263条
抢劫罪
216
第264条
盗窃罪
217
第266条
诈骗罪
218
第267条第1款
抢夺罪
219
第268条
聚众哄抢罪
220
第270条
侵占罪
221
第271条第1款
职务侵占罪
222
第272条第1款
挪用资金罪
223
第273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
224
第274条
敲诈勒索罪
225
第275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
226
第276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
227
第276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36)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50)
228
第277条
妨害公务罪
229
第278条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230
第279条
招摇撞骗罪
231
第280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232
第280条第1款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233
第280条第2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234
第280条第3款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235
第280条之一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236
第281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237
第282条第1款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238
第282条第2款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239
第283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240
第284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241
第284条之一第1款、第2款
组织考试作弊罪
242
第284条之一第3款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243
第284条之一第4款
代替考试罪
244
第285条第1款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45
第285条第2款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46
第285条第3款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247
第286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48
第286条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249
第287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250
第287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51
第288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252
第290条第1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53
第290条第2款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54
第290条第3款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255
第290条第4款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256
第291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257
第291条之一第1款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258
第291条之一第1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259
第291条之一第2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260
第292条第1款
聚众斗殴罪
261
第293条
寻衅滋事罪
262
第294条第1款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63
第294条第2款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264
第294条第3款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65
第295条
传授犯罪方法罪
266
第296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267
第297条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268
第298条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269
第299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
270
第300条第1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271
第300条第2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272
第301条第1款
聚众淫乱罪
273
第301条第2款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274
第302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275
第303条第1款
赌博罪
276
第303条第2款
开设赌场罪
277
第304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20)
278
第305条
伪证罪
279
第306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280
第307条第1款
妨害作证罪
281
第307条第2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282
第307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
283
第308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
284
第308条之一第1款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285
第308条之一第3款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286
第309条
扰乱法庭秩序罪
287
第310条
窝藏、包庇罪
288
第311条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289
第312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90
第313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91
第314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292
第315条
破坏监管秩序罪
293
第316条第1款
脱逃罪
294
第316条第2款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295
第317条第1款
组织越狱罪
296
第317条第2款
暴动越狱罪
297
第317条第2款
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8)
298
第318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99
第319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
300
第320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301
第320条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302
第321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303
第322条
偷越国(边)境罪
304
第323条
破坏界碑、界桩罪
305
第323条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10)
306
第324条第1款
故意损毁文物罪
307
第324条第2款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308
第324条第3款
过失损毁文物罪
309
第325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310
第326条
倒卖文物罪
311
第327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312
第328条第1款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313
第328条第2款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314
第329条第1款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315
第329条第2款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11)
316
第330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17
第331条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318
第332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319
第333条第1款
非法组织卖血罪
320
第333条第1款
强迫卖血罪
321
第334条第1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322
第334条第2款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323
第335条
医疗事故罪
324
第336条第1款
非法行医罪
325
第336条第2款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326
第337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
327
第338条
污染环境罪
328
第339条第1款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329
第339条第2款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330
第340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331
第341条第1款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32
第341条第1款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333
第341条第2款
非法狩猎罪
334
第342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335
第343条第1款
非法采矿罪
336
第343条第2款
破坏性采矿罪
337
第344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338
第344条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339
第345条第1款
盗伐林木罪
340
第345条第2款
滥伐林木罪
341
第345条第3款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1)
342
第347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43
第348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
344
第349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345
第349条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346
第350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347
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348
第352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349
第353条第1款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350
第353条第2款
强迫他人吸毒罪
351
第354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352
第355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6)
353
第358条第1款
组织卖淫罪
354
第358条第1款
强迫卖淫罪
355
第358条第3款
协助组织卖淫罪
356
第359条第1款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357
第359条第2款
引诱幼女卖淫罪
358
第360条
传播性病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5)
359
第363条第1款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360
第363条第2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361
第364条第1款
传播淫秽物品罪
362
第364条第2款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363
第365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本章共有23个罪名
364
第368条第1款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365
第368条第2款
阻碍军事行动罪
366
第369条第1款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367
第369条第2款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368
第370条第1款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369
第370条第2款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370
第371条第1款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371
第371条第2款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372
第372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373
第373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374
第373条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375
第374条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376
第375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377
第375条第1款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378
第375条第2款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379
第375条第3款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380
第376条第1款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381
第376条第2款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382
第377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383
第378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384
第379条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385
第380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386
第381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本章共有14个罪名
387
第382条
贪污罪
388
第384条
挪用公款罪
389
第385条
受贿罪
390
第387条
单位受贿罪
391
第388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392
第389条
行贿罪
393
第390条之一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394
第391条
对单位行贿罪
395
第392条
介绍贿赂罪
396
第393条
单位行贿罪
397
第395条第1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398
第395条第2款
隐瞒境外存款罪
399
第396条第1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
400
第396条第2款
私分罚没财物罪

第九章 渎职罪
本章共有37个罪名
401
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
402
第397条
玩忽职守罪
403
第398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404
第398条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405
第399条第1款
徇私枉法罪
406
第399条第2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407
第399条第3款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408
第399条第3款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409
第399条之一
枉法仲裁罪
410
第400条第1款
私放在押人员罪
411
第400条第2款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412
第401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413
第402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414
第403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415
第404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416
第405条第1款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417
第405条第2款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418
第406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19
第407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420
第408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
421
第408条之一
食品监管渎职罪
422
第409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423
第410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424
第410条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425
第411条
放纵走私罪
426
第412条第1款
商检徇私舞弊罪
427
第412条第2款
商检失职罪
428
第413条第1款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429
第413条第2款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430
第414条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431
第415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432
第415条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433
第416条第1款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434
第416条第2款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435
第417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436
第418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437
第419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本章共有31个罪名
438
第421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
439
第422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
440
第422条
拒传、假传军令罪
441
第423条
投降罪
442
第424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
443
第425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444
第426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445
第427条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446
第428条
违令作战消极罪
447
第429条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448
第430条
军人叛逃罪
449
第431条第1款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450
第431条第2款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451
第432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452
第432条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453
第433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
454
第434条
战时自伤罪
455
第435条
逃离部队罪
456
第436条
武器装备肇事罪
457
第437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458
第438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459
第439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460
第440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
461
第441条
遗失武器装备罪
462
第442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463
第443条
虐待部属罪
464
第444条
遗弃伤病军人罪
465
第445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466
第446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467
第447条
私放俘虏罪
468
第448条
虐待俘虏罪

关于罪名统计的说明
【统计范围】
现行刑法由1997年刑法典、九个刑法修正案与数个单行刑法组成(其中,只有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设置有具体的罪刑规范)。凡涉及独立罪名的,皆在统计范围之内。
【统计依据】
1.1997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2.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3.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4.2007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5.200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6.2011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7.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以上述司法解释确定的罪名作为统计对象。以往,窝藏罪、包庇罪属于两个独立的罪名,但司法解释将其确定为窝藏、包庇罪,故对此只能统计为一个罪名。
【统计方法】
第一次统计:阅读现行刑法分则条文,依据司法解释确定的罪名,手工逐一核对、计数。
第二次统计:根据《刑法一本通》(第11版)目录,再次对罪名数目进行核对。
【统计结果】
现行刑法共有468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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