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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罪名之刑事立案及量刑标准(一)

浏览量:时间:2022-04-28

常见罪名之刑事立案及量刑标准(一)

一、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

(一)立案标准

本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本罪没有规定“情节”方面的要求并不要求已经造成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实际后果。只要行为人着手实施了勾结外国或者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国家领土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不管是在密谋、策划阶段,还是已付诸实施,都应当立案追究。

(二)量刑标准

1.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4.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

(一)立案标准

只要行为人具有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事实,就构成犯罪,应予以立案。

(二)量刑标准

1.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3.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4.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三、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

(一)立案标准

本罪属行为犯,,对实施武装叛乱、暴乱行为的下列人员应立案追究:

1.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

2.积极参加的;

3.其他参加的。

(二)量刑标准

1.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3.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4.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5.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四、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

(一)立案标准

本罪属行为犯,本罪的构成,不要求有颠覆政府的实际危害结果,行为人只要进行了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应予以立案。

(二)量刑标准

1.触犯本罪的,一般对其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积极参加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其他参加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五、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

(一)立案标准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有行为人有实施了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应予以立案。

(二)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六、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

(一)立案标准

只要行为人在实际上加入敌人或者敌方营垒,与中国国家或者政府为敌,足以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就构成本罪,应予以立案追诉。

投敌的目的是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果不是为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而是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追求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或者为了投亲靠友、求学、做工、继承财产等,投奔敌方的,不构成本罪。

(二)量刑标准

1.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3.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七、叛逃罪(刑法第109条)

(一)立案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二)量刑标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3.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八、间谍罪(刑法第110条)

(一)立案标准

行为人实施了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二)量刑标准

1.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2)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2.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3.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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