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辩护
浏览量:时间:2021-02-25
2018年10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梁克秀接受犯罪嫌疑人冯某的委托,担任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犯罪嫌疑人冯某的辩护律师。
2017年12月,60多位股东为了节约采购汽车零部件成本而集体参股成立了甲公司,冯某经众股东选举当上董事长。甲公司原本销售正规的汽车零部件,后来由于经营成本太高,公司开始销售一些假冒A品牌的汽车零部件,2018年9月案发。后冯某主动投案,于2018年11月被公安取保候审,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起诉书指控甲公司系单位犯罪,已销售的汽车配件达24万元(犯罪数额较大),未销售的汽车配件达34万元(犯罪数额巨大),公司的21位工作人员皆被指控涉嫌犯罪。
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积极准备大量的辩护工作,在开庭前10天左右,冯某来律所谈话,辩护人发现其曾经在按照公安的安排下电话规劝同案犯到指定地点配合公安说明问题、同案犯也到了指定地点配合公安工作的情节,紧接着陪同冯某去公安局确认这一事实,公安局查阅卷宗后对冯某做出情况说明,认可其立功的事实。
庭审时,辩护人为冯某积极辩护,最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冯某作为第五被告,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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