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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司法观点集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司法观点集成一、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2016-12-29 -
职务侵占十余万,二审改判还自由(图文)
职务侵占十余万,二审改判还自由——某国有上市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 2016年金亚太刑字第163号本案被告人刘某某系某国有上市公司员工,由安徽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于2015年3月提起公诉,指控刘某某于2014年1月期间利用其管理、运输矿用物质的职务之便,伙同他
2016-12-27 -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之区别
刘宜林,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苏州大学法学硕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
2016-12-27 -
抢夺罪与抢劫罪之区别、转化
刘宜林,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苏州大学法学硕士抢夺与抢劫虽一字之差,但二者在法律适用、刑罚处罚及司法实践中却相差很大,具体来说,二者区别如下:一、犯罪主体的责任年龄起点不同抢夺罪需年满16周岁的一般主体,抢劫罪则只需年满14周岁的一般主体。二、客体要
2016-12-27 -
梁克秀律师成功为合肥首例盗窃古籍案辩护 ——由无期徒刑改判为十五年
梁克秀律师成功为合肥首例盗窃古籍案辩护——由无期徒刑改判为十五年案情简介:被告人曾某、牛某系夫妻关系。自2012年起,两人前往南京、合肥、扬州、宜昌等地盗窃古籍。2014年3月20日,被告人曾某、牛某到达南京后,牛某在火车站等候,曾某前往南京市金陵图书馆内
201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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