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帮信罪的构成及生活中如何避免触犯该罪

浏览量:时间:2022-07-29

帮信罪的构成及生活中如何避免触犯该罪

作者:陈伟豪

 

      近年来网络犯罪案件激增,为了全方位打击网络犯罪链条,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以来,公安部联合其他部门统一开展“断卡行动”,重点打击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银行卡、手机卡等灰黑色产业链犯罪行为。

      一、 哪些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常见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明知他人违法进行赌博游戏,仍为其提供玩家充值通道和支付结算业务,并按比例收取手续费的行为;

  (二)行为人明知他人开办的银行卡可能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仍帮助其开办银行卡;

  (三)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

  (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

      生活中有一些行为看似平常,但也可能构成帮信罪,例如出借、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并收取报酬,为犯罪团伙提供自媒体引流服务、网络技术支持等,都有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二、结合法律规定和常见案例而总结的几点辩点

      实务中对该罪入罪门槛较低,对于“主观明知”的认定也难以界定,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并且多有在校学生触犯该罪名,为自己带来刑事处罚,后悔晚矣。我结合帮信罪的法律规定和办案中的一些案例,将帮信罪常用到“是否明知”、“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的辩护思路汇总如下:

  (一)行为人主观上并不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行为,帮信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但实践中一小部分行为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而是不知不觉的触犯了该罪名;

  (二)行为人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但该行为显著轻微,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

     三、生活中,如何避免触犯“帮信罪”

      作者建议,生活中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两卡(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使用,也包括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等。不能轻易出借个人信息和两卡。为他人提供网络上的技术支持,应当慎重审查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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