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危机公关,莫走极端 ——从雷洋案谈起

浏览量:时间:2016-06-01

 危机公关,莫走极端 ——从雷洋案谈起

(作者:曹富乐,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本文系作者个人观点,与任职单位无关。)

“人大硕士”、“初为人父”、“嫖娼”、“警察执法”、“突然死亡”……在被贴上一系列标签之后,“雷洋案”无疑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在“雷洋案”持续发酵的过程中,昌平警方一直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从5月9日网上开始流传“雷洋案”到5月11日,短短三天,昌平警方发布了两次通报并接受了一次采访,这次的“危机公关”不可谓不及时,但为何会“越描越黑”?“暴力执法论”、“阴谋论”等网络舆论观点层出不穷,何以如此?今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由该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涉事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一时间,民众额手称庆,这又是为哪般?显然,“雷洋案”事发伊始,公权力机关的“危机公关”方向就跑偏了,是弄巧成拙,还是故意为之?出于职业习惯,在缺乏客观证据的情况下,笔者不作主观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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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7日,雷洋因涉嫌嫖娼被北京昌平警方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后死亡。

2016年5月9日,一篇名为“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开来。

2016年5月9日晚,平安昌平发布第一则通报,大意是:警方在将涉嫌嫖娼的雷洋带回审查过程中,雷洋身体突发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已介入开展侦查监督工作。

2016年5月11日凌晨,昌平警方发布第二则通报,大意是:雷洋试图逃跑,并打坏视频拍摄设备。雷洋在被重新控制后,在行驶途中再次反抗。在带回审查的途中,雷洋在第三次试图逃跑但被控制后,身体突然不适,抢救无效死亡。经审查,雷某进行过嫖娼行为并支付200元嫖资。

2016年5月11日,人民日报独家采访昌平警方相关负责人,对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大意是:雷洋试图逃跑、手机摄像设备被雷洋打落摔坏、雷洋系正常下车没有倒地、正当执法、民警发现雷洋身体异常后立即送医、警方第一时间联系家属、手机位置信息并非民警删除、有嫖娼行为、警方在“2016春夏平安行动”中战果明显。

2016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依法决定对涉事民警邢某某等五人进行立案侦查,按程序通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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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雷洋案”发展成为重大公共舆论事件后,雷洋的家属、人大校友以及社会公众都质疑警方执法过程的合法性,而警方则宣布雷洋确实存在嫖娼行为,并强调警察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是在他试图挣脱的情况下发生的,雷洋之死是意外,警方对他采取的措施是合法、正当的。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值得玩味的是,在今日检察机关宣布立案侦查后,舆论的风向陡然一变。从开始的民众质疑、家属质疑到如今的“奔走相庆”,从开始的“正义或许迟到”到如今的“从程序通往正义”,公权力机关可谓经历了“冰火两重天”,其中缘由为何?笔者认为,“危机公关”的方向终于转对了。

在笔者看来,“雷洋案”之所以迅速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民众之所以对警方的通报嗤之以鼻,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这是自然正义法则对执法者的最基本要求,更是一项旨在保证公正裁判的法律正当程序原则。然而,在“雷洋案”案发伊始,执法过程中致人突然死亡的当事人是昌平警方,参与调查是昌平警方,信息发布的还是昌平警方,这样调查的过程和结果如何让人信服?民众焉能不质疑?

二、暴力执法的乱象导致公权力失去公信力

警察暴力执法、城管暴力执法、政府暴力拆迁……似乎我们的生活中到处充斥着这样的新闻,从一开始的耸人听闻到后来的习以为常,这一切似乎是上天对“雷洋案”的剑拔弩张埋下的伏笔。虽然刺耳,但却不得不说,暴力执法的乱象已经过度消耗了公权力的公信力。须知,在公权力失去公信力时,社会对于官方的行为和言论总会第一时间给以负面的评价,更不用说调查程序本身就存在问题的“雷洋案”了。

三、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违法)人

刑法之所以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不仅在于其能够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害,更在于其能够保护公民(包括犯罪人)的正当权益不受公权力的非法侵害,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人。“雷洋案”之所以受到民众的如此关注,不仅在于案件本身的扑朔迷离,更在于民众对于自身安全和执法公正的关心。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雷洋,我们每个人也都不想成为第二个雷洋。

四、舆论过度消费的不良导向

在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任何人和事情都可以拿来炒作,甚至用以娱乐,在这过程中,有的人是为了金钱,有的人是为了名气,有的人是为了正义,有的人是为了看热闹,心怀各异。对此,我们应该慎重,公权力更应该慎重。遮遮掩掩、含糊不清,只会让事实真相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里更加的遥不可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如何算是“不失声、不缺位”?不是简单的几篇通报和采访能够了事的,“危机公关”的方向在哪里?民众关切的焦点在哪里?这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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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雷洋案而言,民众关心不是雷洋到底有没有嫖娼,而是他是如何突然死亡的。这其中的事实如何,民众需要的不是几篇简单的通报,而是客观证据,由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权威机关确定的证据。雷洋到底有没有嫖娼?摄像设备被打坏?雷洋数次逃跑?合法执法?民众关注和质疑的不是这些事实本身,而是由谁来确认。正如社会所呼吁的,“没有独立的调查,雷洋案就不会有真相”,对此,笔者还想加一句:“没有独立的调查,即使有真相,社会也不会相信。”在千呼万唤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今天宣布立案侦查,网络舆论的一致叫好标志着“危机公关”终于走出了正确的一步。只能说,危机公关,莫走极端,认清方向,方有转机。

死者为大,我们不应该去过度消费雷洋,但在真相和正义面前,我们更不应该保持缄默。检察机关的介入,让我相信正义终会以看得见的方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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