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辩护∣两次羁押、再获自由——妨害公务案终获缓刑
浏览量:时间:2024-11-28
【涉案罪名】妨害公务罪
【办案机关】L县人民法院
【办理结果】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辩护律师】
花文静,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
张长根,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的一天午后,王某和亲戚们刚结束一场宴会一同驾车返程。当天大家都喝了酒,由亲戚a驾驶汽车。行车途中,亲戚a见前方有交警查车,害怕被查出酒驾,匆忙将车停靠在路边后弃车而逃。交警发觉情况异常,追赶上前,很快就追上亲戚a。王某在一旁见亲戚a即将被交警带走,因害怕亲戚a酒驾被查,便上前拉、拽、阻拦交警。与此同时,王某的亲戚b、c、d也均上前拉扯交警,致使亲戚a短暂逃脱控制,造成现场警员轻微伤,并且亲戚a在逃离的路上还意外造成了他人z重伤的结果。最终,增援的警力赶到,王某和亲戚a均被警方控制。后亲戚b、c、d投案自首。
【律师工作】
王某到案后,公安机关认为其当天使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涉嫌妨害公务犯罪,遂对王某开展调查。亲戚a另案处理。王某自案发当天起,先是被行政拘留,之后又被刑事拘留,进而被批准逮捕,始终处于羁押状态。直到2023年6月,律师协调王某家属赔偿了z,抚平了案件社会影响,后律师提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被检察院采纳,王某获准取保候审。
在首次被羁押三个月后,王某被批准释放。2024年9月,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给出了实刑一年的量刑建议,王某拒绝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在庭审前夕,王某被法院决定逮捕,再次进入看守所被羁押。
本案审理期间,律师围绕王某的案件开展了大量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本来自愿认罪认罚,但因为检方不同意对其作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才最终未签署具结书。律师认为,就王某的案情来看,检方给出的量刑建议过重。为此,律师检索了大量案例,其中不乏比王某行为更严重却获缓刑判决、甚至不起诉的情况,律师将这些案例细致梳理后,整理成法律意见提交给了法院。同时,律师积极协调王某家属对受害警员进行赔偿,成功促成受害警员对王某予以刑事谅解。此外,律师对本案最为核心的执法记录仪视频进行了详细分析,从中提炼出多项对王某有利的辩护意见。
【办案成果】
2024年11月,本案经过两次庭审,法庭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随着判决书的下达,王某再次获得自由。王某对律师万分感谢,并赠予锦旗。
【办案心得】
本案亲戚a的静脉血液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并未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如配合调查,可能会被罚款或罚分,但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此一闹,反倒得不偿失。在合法程序下,任何公民都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妨害公务罪取保候审和缓刑较之其他犯罪更为困难,金亚太律师提醒:如遇不文明执法,可用合法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事后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救济权利。切勿与执行公务过程中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产生言语、肢体冲突。
撰文| 张长根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丁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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