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犯罪辩护

从集资诈骗罪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成功减掉9年有期徒刑

浏览量:时间:2015-02-26

 起诉书指控的金额统计

李某某供述的借还数额以及辩护意见统计表

 

序号

姓名和供述页码(如无特殊说明李某某的供述都在第二卷)

利息

借款理由

借款最终用途

借款总额

归还本金

归还

利息

其他证据

辩护意见

1

刘飞   P37

4%-5%月利息

资金紧张,收购天乐公司

支付利息、还别人本金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记不清了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2

徐莉丽 P37

3%

月利息

资金周转

30万元还金海福,7万元还梁翠翠,剩余的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当时就扣了15000

 

同上

3

李示珍 P37

8%月利息

资金紧张,徐本玉帮我借的。

支付其他利息

20

6

15000

 

同上

4

李维珍 P38

4%月息

被害人到本公司做车辆保险业务,因此要求他借款给我,资金紧张

4万多元支付车辆保险费,另外5万支付前期利息了

与起诉书一致

 

20000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而且该笔借款中有4万元实际是用于公司经营

5

戚秀珍 P39

3%月息

吴宗海介绍来的,吴宗海说我现在需要钱投资

36000元支付吴宗海利息,其他的不知道用在什么地方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侦查机关没有查明借款的用途

6

叶建华 P39

2%月息

许诺高额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7

谢晓凤 P41

2%月息

公司发展需要资金

10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其他的用于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供述还利息约8万,P132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中有1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

8

孔维秀 P42

3%月息

资金周转为由,李孝梅介绍,并由李孝梅担保

支付其他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同时该笔欠款有担保,被害人的权益能够得到保证

9

孙志纯 P42

1.5%月息

孙志刚想在天乐公司做业务,因此借钱,金海富介绍来的

5万用于支付天乐公司的购车款,5万还金海福借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同时该笔欠款有5万用于公司经营

10

胡善芳 P43

3%月息

李昌智介绍来的,资金周转困难

好像用作国泰出租车公司的税款

与起诉一致

与起诉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11

穆志玲 P43

1.8%月息

严晓静介绍来的,

支付其他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记不清了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2

李昌智 P44

2%月息

梁华翠介绍过来的,高息

10万元用于交市财政局支付出车经营权,其他的记不清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不少于10

王某某供述称,李昌智的钱被用于公司日常开支了。P133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的经营

13

何金玲 P44

2%月息

梁华翠介绍过来的,资金紧张和高息

10万元用于支付庐阳产业园盖厂房的工程款,其他的用于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记不清了,按月发发放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有10万的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14

杨修玲 P45

1-3%

严晓静介绍来的,之前借的有41万元,今年六月(2011)还了16万元,以购买天乐公司的股权和盖办公楼为由

天乐公司的日常开支,其他的钱用于支付利息

与起诉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侦查机关没有查明借款的实际用途

15

夏静莲 P45

1.8%月息

洪子英介绍来的

支付别人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2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6

陈有琼 P46

500每天,

徐本玉经办的,当时就扣了壹万,只给了4万,写了5万借条,分两次还钱,一次壹万,一次五千,另外通过徐本玉交给他5000.

是徐本玉把钱给我的,用于个人消费,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30000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被害人是因为相信徐本玉而借钱给李某某,客观上李某某并未实施任何诈骗行为

17

胡照玉 P46

 

资金紧张,借条上是16万元,实际本金为11万元,另外5万是利息

还别人借款

11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实际借款金额为11万,而非起诉书指控的16万;所有借款李某某都没有接触被害人

18

刘业年 P47

口头约定2%月息

杨德芬帮我找人借的

支付别人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所有借款李某某都没有接触被害人

19

唐家保 P47

2%月息

杨德芬帮我找人借的

还别人钱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所有借款李某某都没有接触被害人

20

张书定 P48

2%月息

杨德芬帮我找人借的

还别人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所有借款李某某都没有接触被害人

21

孙庆华

孙余芳 P48

5%月息

资金周转

还别人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20多万元

王某某供述:孙庆华是孙余芳姑姑,已支付利息20多万。P137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22

刘观放 P49

2%月息

杨志刚介绍来的,未支付利息,本金没有归还,直接将利息入本金107632元。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38,用于奶牛场的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被害人明知奶牛厂亏损仍然借款

23

陆勤文 P49

1.8%月息

没有支付利息,本金没有归还,由杨志刚介绍的。

还别人利息

9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38用于公司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24

杨本栓

李荣芝P50

3%月息

资金周转

7万元用于购买肥西天乐公司的股权,其他的用于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同时有7万借款用于公司实际经营

25

李厚发 P50

1%月息

资金周转,盖办公楼

支付别人利息和本金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20000

王某某P139已支付2万元利息,用于支付别人利息本金和购买AT出租车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同时有2万借款用于公司实际经营

26

涂政P50

1%月息

资金周转,2006年借的钱,按期支付利息,支付了3600元利息。

用于盖公司的办公楼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属于正常的借贷。

27

姚兴友 P51

1.2%月息

王祥付介绍的,说是他亲戚借给我的钱,

用于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被害人为了索取高额利息而主动借钱给李某某

28

刘飞P51

5%月息

从事汽车客运经营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29

刘功火P52

1510%月息

1015%月息

2008年和2009年分别借了5万和10万,其中五万是外甥刘明借的钱,还有10万,是没有支付的利息累计加在一起的。

10万是需要周转为名,被用于支付利息。5万元刘明拿去用了。

15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实际借款数额为15万,而非起诉书的23万元。

30

朱小利 P52

2%月息

袁圣炳介绍的,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让袁去找他借的钱

支付别人本金和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31

李俊龙 P52

15%月息

2010927写的50是借条,20101031写的10是借条,借50的时候,实际拿到手的只是33万元,又支付了35万元的利息,其中20万元是从崔圣收的银行卡转账给他的,从许莺莺卡转了15万元。

支付别人利息

33

与起诉书一致

35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实际借款数额为33万,而非起诉书指控的60万,而且还支付了35利息,也就是说李某某已经还清了李俊欠款,且多支付了2万元利息。

32

孔详蔚P53

1.2%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平安公司盖办公楼的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41,支付了利息4.95万,用于平安公司盖办公楼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所有的借款都用于公司的经营

33

章文P53

1.5%月息

资金周转

记不清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34

夏传武P54

3%月息

资金周转

还金宗胜25万,阮胜高15万,其他的用于还利息和盖办公楼的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中的绝大部分用于公司的经营;被害人陈述陈想帮助公司渡过难关

35

孙明 P54

2%月息

资金周转

记不清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出租车的管理费和维修费冲抵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被害人陈述向帮公司,希望公司发展的好

36

李孝梅 P55

3%月息

资金周转和公司购买T字头出租车为由

庐阳产业园盖厂房和办公楼用掉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2

王某某P142,支付了利息12万多,用于庐阳产业园厂房和办公楼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所有的借款用于公司的实际经营

37

洪厚金

洪圣云 P55

张正军

2-3%月息

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为由向

盖厂房和奶牛厂的陆续投资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32

王某某P143,支付了利息32万多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所有的借款用于公司的经营

38

左则红 P55

1.5-2%月息

资金周转

庐阳产业园的土地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4.38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所有借款用于公司的经营

39

查日保 P56

1-1.5%月息

资金周转

公司投资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26000

王某某P144,支付了利息26000元,用于日常开支和和支付别人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40

袁红霞 P56

2%月息

2010年书写,5万元,资金装潢新办公楼

交出租车的税金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大约1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41

韩邦同 P57

2%月息

资金发展,

交用于2008年出租车政府财政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归还了近一半的借款;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42

吴纲修 P57

1-1.5%月息

依次于2005年、2007年、20098月和12月、20103月、12月借款。以公司发展为由

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2万多

王某某P145,支付了两万多利息,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43

洪子英 P58

1.8-3%月息

盖办公楼需要资金周转

盖办公楼和支付别人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3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44

张明东 P58

4%月息

盖办公楼资金周转

支付别人利息和支付办公楼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0万多和管理费和修理费

王某某P145,支付了10万多和管理费和修理费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被害人陈述刚开始向赚钱,后来想帮助公司渡过难关

45

沈孝兰 P59

沈孝军

1.2-1.5%月息

借了20万,其中有11万是没借条的,分别于2007年、2008年、2010年借的钱。资金周转。

借的钱是老婆负责,具体用途记不清楚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3万多

王某某P146大约支付了3万利息,用于公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被害人陈述,以前李某某夫妇以前帮助过自己

46

汪茂仓 P59

汪旭东

1.5-1.8%月息

资金周转,写借条是直接加了1万元利息,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

5万用于支付奶牛厂的饲料款,其他记不清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万多元

王某某P146,一部分用于支付工程款,一部分支付别人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47

龙振坤 P60

2%月息

金海福帮我借的钱,资金周转

用于天乐公司更换客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公司管理费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全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48

吴玉梅 P61

0.8%月息

2008年借款,她要承包公司出租车,因此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给由借款

购买AT牌照出租车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7000多元

王某某P148,用于购买AT牌照出租车了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全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49

唐华P62

1.8-2%

20092011年借款,以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为由

支付利息、付办公楼工程款

付奶牛场饲料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3万多利息

王某某P149,支付了3万多利息,支付他人利息和付办公楼工程款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大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50

芮其斌P62

2%月息

资金购买天乐公司股权

支付办公楼的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公司管理费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全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51

张德应P63

1.2%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办公楼工程款和购买AT牌照出租车

与起诉书一致

1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50,大约付了2.8万利息。用于购买AT出租车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全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52

陈文忠P63

1.5-2.2%月息

资金周转盖办公楼和购买天乐公司股权

支付利息和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负责

王某某P150,大约支付了月1.7万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53

胡玉友 P64

2%月息

资金周转盖办公楼要付工程款

支付利息

81500

与起诉书一致

8000多利息

王某某P151,用于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54

王祥忠

刘丽P64

1.5-3%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8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55

丁圣利P64

1.2%月息

资金周转

车辆更新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51,还本金2万,还有3万。用于公司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56

胡志学P65

1.5%月息

2009年借的,盖办公楼

办公楼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52,钱用于公司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57

董照章P65

1.5%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58

王国军 P66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59

陆峰P66

2%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三千

王某某P153,支付了一次利息3000,用于支付其他人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60

王华菊P67

2%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和公司的开支

109

与起诉书一致

22万多

王某某P154,已支付22万多利息,用于支付利息和公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61

王祥富 P67

严晓静

1.2-1.8%月息

资金周转,经王和严同意,以他们的出租车向习伟伟借款200万元,因此向严晓静写了一个60万元的借条

最早的借款用于投资牛奶厂,支付别人利息和盖厂房

102

 

至少20多万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怕公司倒闭

62

王宏芬 P67

30%月息

资金紧张

还别人钱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2000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还款数额已经超过借款

63

陆刚 P68

30%月息

是王宏芬的女婿,借了4万,还了48000

还别人钱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48000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还款数额已经超过借款;借条被水洗掉之后,李某某为其补借条

64

王云 P69

1.5-1.8%月息

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

支付利息和盖办公楼的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7万多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65

王习国 P69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66

陆贞国 P69

1.5%月息

资金周转

公司开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记不清了,会计负责

王某某P155,用于公司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开支

67

万传明P70

1.5%月息

办公楼快封顶了,以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

支付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68

王立梅 P70

1.5-2%月息

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

车辆更新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69

徐邦建 P70

1.5%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记不清了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希望公司能够发展的好

70

王华伦P71

1.5%月息

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

购买AT牌照出租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不清楚,王某某负责

王某某P156,用于支付其他人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71

杨庆宝

雷秀杰 P71

2%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大约还了6000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李某某借款时明确告诉被害人借钱时为了还被人本金和利息

72

圣炳 P72

2-2.5%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58,支付了1万多利息,用于支付利息和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73

许善金 P74

1.5%月息

资金周转、办公楼装修

用于办公装修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还了大约8000

王某某P159,用于支付别人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全部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74

董照红 P74

2-2.5%月息

购买天乐公司股权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大约12万多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75

郑传法 P75

2%月息

金海福介绍的,资金周转

还别人的本金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76

刘幸卯 P75

0.8-1.5%月息

资金周转

投资牛奶厂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60,支付了4万多利息,用于投资牛奶厂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归还了绝大部分借款;全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77

严军P76

1.5%月息

资金周转

还别人的本金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4000

王某某P161,支付利息4500元,用于支付其他人高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78

朱普新 P76

1.2%月息

王开志帮忙借的,资金周转

支付奶牛场盖乳制品加工厂的工程款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3

王某某P161,支付利息3万元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79

陆传真 P77

1.5-3%月息

20062007200820092011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

日常开支和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7.8

王某某P162,一部分用于正常开支,一部分用于支付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80

胡世平

杨少军 P77

1.2-1.5%月息

资金周转

前面的由于奶牛场建设投资,最后10万元用于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62,已支付大约16万元利息,最后10万元被我用于支付别人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81

严兵 P78

 

金海福介绍的,王某某经办的,具体记不清楚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记不清

王某某P162,三个月4500元,支付其他人高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82

陆勤燕P78

1.2-2%月息

资金周转

20万用于建设奶牛场,后面5万用于还利息

25

 

10

王某某P163,支付了大约10万元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大部分借款用于经营

83

陈卫华 P78

 

资金周转和购买天乐公司股权

支付投资公司(财富广场7楼)的本金和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63,支付了一个月利息1.5万,利息按照2.5%计算,用于还担保公司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84

汤小琴 P79

1.5-2%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64,用于支付别人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85

董进华 P79

2.5%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还了5万,但没有条子

 

王某某P164,还了5万元,他帮李某某开车,天天要没有办法,支付给他10000利息元,用于支付其他人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86

刘洪春 P80

1.2-1.5%月息

2007-2008年,资金紧张

奶牛场办公楼的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5

王某某P165,已支付5万元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经营;被害人陈述看到公司困难,想帮助公司

87

刘广平

余国锋 P80

2-5%月息

公司资金紧张和投资天乐公司

20万元购买天乐公司股权,10万支付被人利息和本金,10万是刘月华和金海福支付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6

王某某P165,给了刘广平一笔7万,一笔三万,不知道是利息还是本金。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经营

88

刘丙辰 P80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65,支付利息和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经营

89

吴宗海 P81

1.8-3%月息

资金周转

60万一部分用于奶牛场购买奶牛,一部分用于庐阳产业园盖办公楼,20万用于购买出租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00万元

王某某P166,大约支付了100万利息。60万用于奶牛场投资,20万支付别人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已经归还了全部欠款,并超额20万;借款全部用于实体经营

90

李林 P81

1.5%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还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66,已支付18000元利息,被用于支付利息和还账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91

程妍 P82

程先华

程先友

5%月息

资金周转

一部分用于工程款、一部分用于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大约20

王某某P167,借了33万,借条40,换了超过20万,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归还了绝大多数借款,部分借款用于经营

92

胡先芳

胡先荣 P83

2.6-3%月息

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

购买出租车、办公楼工程款、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大约40

王某某P167,还本金10万,至今大约支付了40万利息,用于工程款和支付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归还了大部分借款,部分借款用于经营

93

杨德芬

杨德凤、李虹、杨德翠、陈家梅、夏晓凤 P84

1.5-3%月息

资金周转

购买出租车、办公楼工程款、支付利息、还账

借条有记录,还欠43.5

与起诉书一致

大概30万元

王某某P168,已支付了大概30万利息,以买天乐股权为名。,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归还了大部分借款,部分借款用于经营;有A23161的车子可以提供担保

94

梁华银P84

1.5%月息

当时她卖车时借的,

用于日常开支

与起诉书一致

 

10万元利息

王某某P168~169,大约支付了5万元利息。用于公司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归还了大部分借款,借款用于经营

95

梁华翠

王倩 P84

2-3%月息

资金周转和买土地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大约10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96

曹昌霞 P85

1.8%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和还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利息大约2

王某某P169,已支付大约2万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97

王声河 P85

1.2%月息

资金周转

购买出租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3

王某某P170,每次还,王都给我们写收条,但现在收条我们找不到了,不欠他本金了。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98

姚兴昌 P86

1.2%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99

靳啟军 P87

2%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100

熊运芳 P87

1.8%月息

洪圣帮帮我借的,理由不清楚,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6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01

崔铁柱 P88

1%月息

2007年借的,资金周转,差4,5万没有还

投资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72,本金换了15000元,还欠4.5万本金。钱被用于投资了。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102

周伟   P88

叶飞

月息5%

购买天乐公司股权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大约10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支付约有10万元利息

103

王雪梅P88

3%月息

卞国宝介绍过来的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6000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支付约有10万元利息

104

丁金学

张照群P89

2-2.5%

资金周转

10万用于够出租车,10万用于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8

王某某P173,已支付大约1.8万元利息,钱用于支付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支付约有10万元利息;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105

费长春P89

3%月息

资金周转

有的用于投资,有的用于支付利息,记不清楚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7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支付约有7万元利息;

106

刘先奎P90

1.8%月息

装修办公楼为由

支付别人本金和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用两台出租车的收益权提供担保

107

胡正仁P90

1-3%

2002200320082010借了11万,公司需要资金

用于日常开支

11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数额为11万,而非起诉书指控的154000元;全部借款用于公司开支

108

江淳P91

1.8%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109

汪云P91

2.4%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110

高怀龙P91

8%

交押金剩下的,本来应该退的,没有退

支付办公楼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1万多

王某某P175,付了1万多元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11

张斌P92

1.5-2%月息

资金紧张

支付利息和投资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6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支付了利息约有

112

洪圣收P92

1.8%月息

资金紧张,盖办公楼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20多万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已经支付了利息20多万,而非起诉书指控的没有支付丝毫利息;有五辆出租车的收益权提供担保

113

方永忠P93

1.8%月息

资金周转

120万用于购买出租车,剩下的支付利息

180

与起诉书一致

60万利息

王某某P176,至今大约支付他大约60万元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本金为180万,还了60万;用平安公司的土地做为抵押

114

徐文芬P93

1.8%月息

资金紧张,盖办公楼

30万支付别人利息,20万用于日常开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7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日常开支;两台出租车的收益作为抵押

115

周涛P94

1-1.2%月息

资金周转

日常开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76,已支付2800元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116

王琼P94

 

王某某经办的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不知道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17

张庭付P94

0.8%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77,至今已支付1.6万元利息,用于公司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18

张玲P95

 

资金周转

应该还账了,记不住了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78,付了多少利息,记不清了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19

王国锦P95

1.8%月息

王祥付介绍来的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120

董照稳P96

1.5%月息

资金周转、盖办公楼

支付利息和工程款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8000

王某某P178,大约支付了8000元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经营

121

卞国保

凌正

朱强生P96

 

资金周转、盖办公楼,其中卞国宝的201151530万借条,只拿到了22万元,凌正的50万还了20.,另支付他们利息30多万。

支付利息

205

与起诉书一致

 

王某某P179,卞国保为强生和凌正各担保50万元。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明确告知35万的借款将用于还高利贷

122

张胜P97

3-4%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和还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大约6

王某某P180,偿还利息大约6万元。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23

李树森P98

3%月息

购买天乐公司股权

支付利息和还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49500

王某某P181,已支付49500元利息,钱被我们用于支付利息了。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由李音隆提供担保

124

陈忠云P99

2%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和还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125

夏海岑P99

1.8%月息

雷秀杰帮我借的,理由记不清了

支付利息和还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记不清了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26

王振友P100

1.4-3%月息

让金海福帮忙借的钱,

10万用于支付出租车营运证,其他的支付利息和还账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6

王某某P182,已支付大约6万利息。钱被用于支付利息了。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借款用于公司的经营

127

宋秀萍P100

2%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和还账

17,7

与起诉书一致

按月给,记不清

王某某P183,已支付他大约2万元利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28

何玉忠P101

2.4%月息

资金周转,总借款58万,有一个14万元是他购买公司出车收益权的钱,我们之间有协议的

支付利息和还账

58

与起诉书一致

大约5

 

借款总额为58万,而非起诉书指控的72万,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

129

廖克来P101

1.2%月息

向他们转让天乐公司股权的理由借款,

钱也被用于购买天乐公司股权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该笔借款是李某某和廖的共同投资款,而非借款

130

陈孝平P102

1.2%月息

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

日常开支

8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欠款用于公司的实际经营

131

王开志

解明芳

张玲

王庆

张军

杨雪英

陈兴隆

汪云2

解秀伦

丁家清

李永芬P102

1.8-2%月息

资金周转和盖办公楼

投资奶牛场,有该办公楼,但多数支付别人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1

102540

王某某P184,支付了大约10万利息,已归还本金1万元。另外2011713左右我通过王志刚交给王开志3万元。用于支付利息和日常开支.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部分欠款用于公司的实际经营

132

张保明

梁德明

陈梅

童国义P102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大约50万元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有归还借款的实际行动;实际支付的利息为50万元,而非起诉书指控统计44040

133

陈会P103

3%月息

资金周转

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134

吴邦稳

补查卷P4

 

需要借钱还账

还账和支付利息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同时如实告知被害人借款的用途

135

朱锡宝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朱锡保本人完全不知道是李某某借他的钱

136

彭建祥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2001年形成的借款,一直在支付利息,支付的利息数额大大超出本金

137

吴总魁

 

 

 

930000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实际借款金额为93万,而非100万;借钱时明确告知被害人此笔款项将用于偿还他人债务和利息

138

王永保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与起诉书一致

 

李某某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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