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犯罪辩护

邵卫、李珍律师办理强奸案获缓刑

浏览量:时间:2023-02-24

【涉嫌罪名】强奸罪

【审判机关】H市B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A某

【辩护人】邵卫律师,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李珍律师,法律硕士、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一、案情简介

本案的主人公就是一个刚过17周岁的少年,在网上认识一位女孩,互有好感开始网恋,后来两人慢慢将网恋进行到奔现,并正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随着恋爱的深入,少男少女间因为荷尔蒙的吸引,渐渐突破底线,多次“偷尝禁果”,因为女孩未满14周岁,根据法律规定,男孩A某涉嫌强奸罪。

二、辩护经过

男孩A某被刑拘后,其母亲立即找到了邵卫律师、李珍律师,并委托两位律师为A某辩护。在接受A某母亲的委托后,辩护人通过会见A某了解具体案情,并积极与受害女孩的家属沟通交流,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促成了刑事谅解。最后,审判机关采纳辩护人关于A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低、赔偿谅解及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判处A某缓刑,并告诫A某母亲加强对A某的教育,为A某争取到一个公正的审判结果。

三、办案启示

青春期的爱情很美好,可是美好的爱情果实要在合适的时间去摘取品尝,不能由原始冲动带入刑罚的泥淖。这点,教育好孩子、保护好孩子,是每个父母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

 

撰文:邵卫、李珍

编辑:许巧蔓

审核:蔡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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