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重罪改轻罪、最低幅度量刑|黄奥律师、朱凯妍律师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获最低幅度量刑

浏览量:时间:2026-05-15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黄奥律师、朱凯妍律师成功办理了一起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改变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刑事案件。

       1.成功取保候审

       本案当事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并与侦查机关沟通,但侦查机关明确表示拒绝当事人退脏,也拒绝接受取保候审。侦查机关将被告人报捕至检察院,辩护人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当事人成功取保。

       2.改变罪名定性

       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一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侦查、起诉。辩护人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检察机关的多次沟通,辩护团队成功说服检察机关改变案件定性。

       3.成功判缓,获得最低刑期

       最终法院判处当事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附:相关文书图片

撰文|朱凯妍
审核|代娜娜
编辑|陶鸿 范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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