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下午茶

87期刑事下午茶:刑辩业务交流座谈暨故意伤害之开车撞人认定正当防卫研讨

浏览量:时间:2022-06-14

    2022年6月13日下午,金亚太第87期刑事下午茶在刑辩分所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期下午茶分为六个环节:赠送纪念品仪式、参观律所、律所三化及成果介绍、刑事下午茶与特训营品牌介绍、刑辩业务交流、案例研讨。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陈仁林、蒋慧律师、浙江嘉瑞成(杭州)律师事务所黄伟佳律师、浙江银泽律师事务所齐华修律师、重庆黄也、黄曦瑶、罗崇铭律师应邀参加本期下午茶。金亚太刑辩分所副主任黄新伟、徐朝、蔡鹏、聂朋雷,安徽大学法学副教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所长储陈城,中共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副书记徐权峰,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高正纲、丁大龙、徐达妃,专职律师袁长伦、李全喜、闫秀露、张伟玮等30余位律师参加,徐达妃律师担任本期下午茶主持人。

    首先,举行简短的赠送仪式。黄也、黄曦瑶、罗崇铭律师向刑辩分所赠送水晶山型纪念品,山型纪念品寓意金亚太刑辩如高山巍然屹立、绵延不断。徐朝、蔡鹏、聂朋雷副主任接受赠礼。

    随后,金亚太刑辩分所权益合伙人闫秀露律师引导来自重庆、浙江等地七位刑辩律师参观并介绍律所。

    第三环节,徐朝主任从金亚太律所的发展历程、获得荣誉、总分所组织架构、办公环境、“三化”理念等五个方面介绍了律所基本情况,重点介绍精细化、团队化与标准化的内在涵义与具体实现措施。

    第四环节,蔡鹏主任介绍了律所“两大品牌”刑事下午茶及刑辩特训营。他强调对律所执业律师应当从基础素养、技能、底蕴这三个方面培养,具体是指,通过模拟法庭、演讲比赛与辩论会来提高青年律师的基础素养,这对于青年律师每一次都是技能的提升;采取定期培训主题分享与真实案例讨论环节,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讨,会给提交案例的律师对于所办理的案件突破瓶颈;在思维底蕴方面,除了普通的法律观念需要掌握之外,更要在中国法治法律发展史中推崇法律哲学理论。

    第五环节,由高正纲律师主持,他认为,对于刑事案件我们刑辩律师办理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案件,更多的是一份份希望。

    齐华修律师谈及,自己主要办理行政与刑事交叉业务,专项研究怎么运用行政法的原理来开展刑事辩护。并且对企业合规也有略浅的研究,所以希望能与各位同仁深入交流刑事业务。

    黄佳伟律师谈及,执业十多年,在15年之后走刑事专业化道路,认为律师与当事人家属的沟通能力不仅决定着刑事案件的良好开端,更是贯穿全程,影响着案件的整体效果,所以我们要加强交流,推动刑辩律师群体形成广泛共识,才能使我们无往而不胜。

    陈仁林谈到,现阶段团队主要从事刑辩业务,认为刑辩律师应当通过专业的学习,积累丰富经验,以提升自己的专业性,通过了解心理学的相关知识与当事人家属建立信任,良好的口才和沟通能力,争取做到有效辩护。

    蒋慧律师谈到,其在团队专门负责办案,在经济类的刑民交叉案件或者说是界限比较模糊的案件上,对律师的专业知识的要求比较高,如同做证券金融业务,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否则仍无法破解案件难题。她还分享了一起亲办电信诈骗案例的辩护经验。

    罗崇铭律师谈到,对于怎样给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其很赞同徐主任提到的庭前辩护。对于一些很有机会的案件,与检察院的有效沟通就尤为重要,如何在检察院阶段做到一个更好的辩护或者是不起诉的效果。

    储陈城教授对于罗崇铭律师提到的问题,认为这是实务中的一个痛点,如何回答并没有标准答案。他强调庭前辩护十分必要,充分做好对承办检察官的了解、提前坦诚交流沟通是关键。

    黄也律师谈到,在我们办案过程的各个环节,要及时向当事人家属反馈案件的进展情况,让他们第一时间了解到当事人的状态和最新信息。

    黄曦瑶律师谈及刑事合规,认为属于是民商事与刑事相结合的板块,处理企业案件的一个新方向,另一方面,自己要继续巩固法律功底,积累丰富的实战经验。

    最后一个环节,对丁大龙律师提交的故意伤害案进行案例研讨。在简短的案情介绍后,丁律师提出本案需要研讨的焦点问题为:一、方某2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二、如方某2不属于正当防卫,方某1的指示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三、可以从哪些角度辩护方某1和方某2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四、如构成犯罪,方某2认为自己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的认定?

    在经过多轮发问之后,与会律师基本了解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

    黄伟佳律师认为,属于正当防卫,对于连续追逐的行为,属于行凶的行为,所以从辩护的角度认为正当防卫是没有问题,但是司法机关可能认为伤害行为还没有到此程度;但是对于正当防卫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认定,建议从过失致人死亡罪辩护。

    蒋慧律师认为,方某2的行为从公诉角度正当防卫是很难认定,因为其紧迫性不够,但是辩护角度可以辩护正当防卫认定其防卫过当;方某1 可能不构成教唆犯;对于正当防卫的辩解也认为不影响自首的认定。

    罗崇铭律师认为,方某1正当防卫的认定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人身危害性非常紧迫,后面教唆行为可以按照正当防卫出罪;对于自首问题赞同蒋慧律师的观点。

    黄新伟律师认为,方某2不能认定正当防卫,被害人并未继续行凶,方某2已经进入车中,缺乏对人身侵害的现实危险性。

    高正纲律师认为,不能割裂评价方某1、方某2、方某3的行为,要从一般人与被告人的认识去分析本案,在被害人持刀追砍的瞬间,不能期待方某2作出精准的判断,即便方某2已经钻入车内,也可以认定不法侵害具有现实紧迫性,他认为本案构成正当防卫,建议进行无罪辩护。

    历时三个小时,本期下午茶圆满结束,让我们共同期待下一期刑事下午茶!

 

文字:王彤彤

编辑:许巧蔓

审核:聂朋雷、徐朝、张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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