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刘智鸿律师

刘智鸿律师

 姓名:刘智鸿  性别:
 毕业院校:合肥工业大学  学历:硕士研究生
 执业证号:13401202111384486  执业证类别:专职律师
 联系电话:15856950510  执业状态:正常

 
个人简介



刘智鸿,女,法律硕士,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有组织犯罪辩护部主任、合肥市社会关护团成员、安徽省12348热线值班律师。作为王亚林律师领衔的刑辩铁军,团队深耕刑事辩护数十载,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拥有扎实的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理论基础,能够精准把握各类刑事案件的法律要点,多次受邀参加各类法律讲座和研讨会,分享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见解和实践经验,为提升法律行业整体水平贡献力量。

发表文章



《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之司法推定研究》:该文章深入研究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推定问题,通过对大量司法案例的分析和理论研究,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观点和见解,荣获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 “第五届警察刑事执法论坛暨新型金融犯罪惩治与防范研讨会三等奖”,展现了深厚的学术功底和对法律前沿问题的敏锐洞察力。

参与整理《精细化辩护:标准流程与文书写作》(第二版):该书由樊崇义、陈兴良、田文昌、陈瑞华、周光权、钱列阳联袂推荐。主要介绍王亚林刑辩团队从成立之初的单兵作战逐步走上团队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刑辩之路的历程。在整理过程中,贡献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书中引用的法律文书均为团队标准格式,充分体现了团队服务特色,对推动刑事辩护行业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代表案例



1、【无罪案件:惊天逆转——从涉黑到二审改判无罪:李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案无罪案】本案系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A省特大涉黑案件,牵涉面之广范围之大在某市前所未有,《南方周末》等媒体曾对此案进行过专门报道。涉案的36名被告人中有17名公职人员,李某某是涉案公职人员之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多次沟通,提出李某某无罪的辩护意见,并提交阅卷报告、案例检索报告以及多份辩护意见,最终公诉机关决定采纳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李某某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仅以寻衅滋事罪移送法院起诉。一审阶段辩护人继续做无罪辩护,主审法官也表示十分认可辩护人的辩护工作,在李某某未做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判处4个月的拘役刑。李某某上诉至某市中院后,辩护人首先就案件情况和主办法官进行沟通,并提交了新的证据,申请开庭审理和被害人出庭作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全部辩护意见,决定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李某某无罪,李某某成为全案36名被告中唯一一名脱黑脱罪人员,公职也得以保留。
 
2、【无罪案件:谢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无罪案】A省某大型建工集团总经理谢某某和其分管的两名项目经理均被侦查机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立案侦查,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前后7次会见谢某某对案涉的事实进行了详细了解,通过跟办案警官的数次沟通,判断在侦查阶段取保的可能性极小,故把工作重点放在公诉机关的不予批捕上。在侦查机关提请公诉机关批准逮捕谢某某当天,辩护人立即前往公诉机关,向承办检察官陈述自己对此案的法律认识、观点看法和不批捕的理由,并递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通过和检察官的多次沟通,公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决定对谢某某不予批准逮捕,谢某某成功取保。在同案两名项目经理被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实刑后,谢某某取保期满变更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满后侦查机关为其解除了监视居住,至此,谢某某已解除了所有强制措施,取得无罪结果。
 
3、【缓刑判决:胡某某受贿罪】本案由省纪委监委交办,在办案律师接受家属委托时,胡某某已被监察机关留置四个半月之后移送审查起诉,要求胡某某退缴违纪违法款合计110余万元,其中受贿所得57.6余万元,违纪款50余万元。经过多次会见详细阅卷后,主办律师认为调查机构在留置阶段忽视了胡某某曾提供劳务这一关键要素,就此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交给公诉机关,第一时间就本案的定性向主办检察官阐述辩护意见,后调查机关针对辩护意见好像了补充调查。后经多次沟通协商,相关部门采纳辩护律师意见,监察机关对H某50余万元的违纪款也不再予以认定,仅以受贿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当前监察中心主义的大背景下实现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4、【缓刑判决:缪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缪某在半年时间内使用自己或借用他人支付宝账号帮助他人转账100余次,涉案流水高达500多万,另提供身份证供他人购买数据服务用于搭建涉诈App,造成被害人被诈骗100余万元。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通过对转账流水的梳理,经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公诉机关将指控金额下调至50多万元,并将涉诈App受害人金额全部拿掉,最终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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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谭某等人脱黑案:该涉黑案经过多次与检审沟通,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不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结果。

2.鲍某某涉恶案:成功将当事人的罪名从涉恶三罪辩护至徒刑九个月,通过深入挖掘案件事实,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辩护技巧,实现了当事人量刑的大幅减轻。

3.上市央企串通投标合规不诉案:凭借对企业合规业务的深入理解,协助上市央企进行合规整改,通过与司法机关的有效沟通,最终实现合规不诉,为企业避免了刑事风险,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4.李某某诈骗案:在当事人被指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工作,成功为其获取保,为后续案件的处理争取了有利条件,法定刑期十年以上终判缓,展现了出色的危机处理能力。

5.李某境外开设赌场案:境外从业人员从事线上赌场活动,到案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当即梳理案件过程和公安顺利沟通,顺利取保的结果是其能力的体现。

6.贺某敲诈勒索案:贺某所在境外公司通过“裸聊”事后对被害人敲诈勒索,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案件进展,不断寻求案件突破口,最终不予认定为恶势力性质组织,贺某在羁押一年多后终被取保。

7.枞阳扫黑除恶第一案:在该案中,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证据,精准分析法律适用,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在当地的开展。

8.韩某某等人涉黑案: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和众多的犯罪嫌疑人,有条不紊地梳理案件脉络,积极收集有利证据,通过团队协作,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9.杨某某合同诈骗上市公司数亿案:该案涉及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广泛。凭借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丰富的商事犯罪辩护经验,深入剖析案件细节,寻找案件突破口,为当事人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

10.范某某非法采矿案:针对非法采矿案件的专业性特点,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11.“7·14” 高炮案二审:在二审阶段,仔细研究一审判决和相关证据,发现关键问题,通过有力的论证和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更为公正的判决结果。

12.李某非法行医罪:本案经卫健委移送,案发后多次与当事人梳理案件细节,剥离与案件无关的数额,最终检察院认可律师思路,调整起诉金额,被告人最终判处缓刑。

13.杨某诈骗案:被害人基于对被告人职务信任,交付大额财产被骗,作为被害人代理人,案件历经一审、二审、重一审、重二审,最终被告人均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宽慰被害人心情。

14.凡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凡某等人因生活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在案发后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达成和解,有期徒刑终判缓。

15.方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民营企业家之间串通投标行为,涉案金额高达千万,以串标结果未导致招标人利益受损作为辩护切入点,法院采纳相关意见,认可串通投标行为未导致严重后果,最终判处缓刑。

16.田某非法行医案:“赤脚医生”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2 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辩护人积极与检察院沟通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等多种量刑情节,法院最终判处缓刑。

17.范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辩护人在“黄金37日内”多次与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沟通,分别递交取保候审申请和不批捕申请书,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终得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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