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团队

范学松律师

范学松律师

 

姓名:范学松

性别:男

职业:律师

联系电话/微信:18356535382

专长:刑事辩护

律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

 

范学松律师,安徽金亚太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业务中心职务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安徽大学法律硕士。

范学松律师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诉讼实践经验,从业以来,独立或参与办理多起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取得较好的效果。范学松根据承办案件撰写的“杨某等人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追诉时效延长制度中‘控告’的司法认定”,成功入选首届人民法院出版社《年度案例50佳》刑事篇;承办的胡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荣获安徽省“法律实务典型案例”(2024)——刑事诉讼类优秀奖,同时该案例入选安徽大学法学院的本硕博课程案例库。荣获金亚太2024年度十大无罪案例奖。

在学术研究上,撰写的《〈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控告”的双重限缩适用》获第十四届安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致特殊体质被害人死亡结果归责问题研究》获得优秀硕士论文等。

工作以来办理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无罪案例

1.【无罪案例】黄某某串通投标案——公安机关终止侦查

在侦查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上述意见,对黄某某不批捕逮捕,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仔细阅卷,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决定终止侦查。

2.【无罪案例】石某某非法采矿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走访现场、查阅竞拍材料,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研判案件情况,就涉案砂石土不属于矿产资源,石某某无需办理采矿许可证,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等方面撰写法律意见,并与公安机关等单位多次沟通,成功将S某取保。取保之后,承办律师继续跟进案件情况,递交多份S某不构成非法采矿罪的书面意见,并陪同当事人与有关单位商讨善后工作。历时近一年,公安机关以不应对S某追究刑事责任为由撤销案件,当事人终获无罪。

3.【无罪案例】胡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申诉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胡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县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其对相对不起诉决定不服,进而向县、市两级检察院申诉,均被驳回。申诉代理人介入后,向省检察院申诉。省检察院立案复查后,将案件交市检察院办理。市检察院立案复查后,认为应当作出法定不起诉的申诉理由成立,决定:撤销县检察院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将案件移送县检察院依法办理。县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依法撤销案件。申诉人终获无罪。

4.【无罪案例】王某职务侵占案——检察院不起诉

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阶段经辩护成功将罪名变更为职务侵占罪,并通过申请听证会和递交《不起诉意见》《类案检索报告》,成功让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5.【无罪案例】王某重大责任事故案——检察院不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辩护意见》《不起诉类案检索报告》,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解除强制措施。

二、有效辩护案例(部分)

1.涉黑涉恶案件

(1)严某某涉黑案一审、二审

全案证据材料近700卷,涉案被告人31位和被告单位2家,全案指控罪名18个,一审开庭36天,辩护人介入案件后,制作了100万余字阅卷笔录,撰写了10万余字辩护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30余份。

(2)陈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卖淫案

    涉案被告32人,连续庭审26天,检察院阶段成功将第五被告陈某涉嫌组织卖淫罪辩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庭审期间通过程序性辩护、非法证据排除等方式使法院当庭对公司被控非法经营罪裁定终止审理。

(3)王某某涉黑案申诉;吴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案;王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王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案等。

2.【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

(1)陈某某集资诈骗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2)史某某集资诈骗案——集资诈骗罪辩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期、罚金均减半

(3)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韩某某集资诈骗案等

3.侵财类犯罪案件

(1)张某某盗窃案——盗窃前科再犯盗窃罪,获缓刑;

(2)张某某盗窃案——缓刑

(3)王某某境外电诈70万——缓刑

(4)马某某诈骗案——法院当庭宣判不支持检察院2起指控,诈骗金额减少一半

(5)江某某敲诈勒索案,阮某某敲诈勒索案,张某某诈骗案,朱某某职务侵占案,齐某某诈骗案等

4.贪污受贿类案件

(1)新疆马某某千万贪污、受贿案

(2)某高校校长丁某某受贿案

(3)陈某某贪污、受贿案

(4)章某某受贿案等

5.其他案件

(1)王某某被控千万级非法采矿案——实刑辩缓刑,

(2)张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3)黄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4)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5)金某某引诱、介绍卖淫案

(6)汤某猥亵儿童案

(7)韩某某猥亵儿童案

(8)赵某某过失致人重伤案等,

6.刑事控告类案件

(1) 陈某某控告强奸案

(2)王某某控告诈骗案等

专业文章

1.储陈城、范学松:《串通投标罪不起诉、免于刑罚与无罪判决对比总结(基于2016-2020年安徽省数据的统计)》(http://m.ahxb.cn/c/1/2021-05-18/7174.html)

2.张世金、范学松:《安徽省串通投标罪不起诉案例检索报告》(http://www.ahxb.cn/c/9/2023-06-16/8505.html)

3.张世金、范学松:《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不起诉检索报告》(https://mp.weixin.qq.com/s/1mwmEs0zCYC15pQH7zjkiw)

4.《以防卫过当为辩护方案的裁判规律分析》(https://mp.weixin.qq.com/s/OCuBikSxYMi6Gw0lyNr8OQ)

5.《“走出刑法中客观之迷惑”的经典之作》(https://mp.weixin.qq.com/s/bhQm2mqKRQ_QMTb3JK1W7Q)

6.《律师(事务所)风险分析》(https://mp.weixin.qq.com/s/Gsla9tePDvU-SLjW_cE72g)

7.《重申古典自由主义刑法的精神——读刘艳红教授<刑法的异化与刑法根基信仰的坚守>一文后感》(https://mp.weixin.qq.com/s/VCTL1S-x_n03ynDtmyizD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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