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林、胡健峰应邀参加瀛和刑辩论坛 并发表主题演讲
浏览量:时间:2026-06-29
2026年6月28日,第十九届瀛和刑辩论坛在北京、南京、大连、重庆等地同时盛大开讲,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亚林、合伙人胡健峰分别应邀赴南京会场及中国律师博物馆会场发表主题演讲。

在南京会场,王亚林以《法秩序统一原则下不同法域的不同理念》为题作主题发言。他立足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系统梳理了民事、刑事、行政等不同法域在违法判断上的相对性与多元性。他指出,民法或行政法允许的行为必然不具有刑事违法性,而民行法禁止的行为未必具有刑事违法性;不同法域对同一法律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可能存在显著差异,如“占有”、“卖淫”等概念在刑法与民法中的界定并不完全重合。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民刑行交叉案件频发的现状,王亚林深入剖析了“穿透式审判思维”与“实质真实”原则在刑事证据法中的适用,强调刑事诉讼不应受控辩双方证据范围的限制,而应追求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实质正义。他还结合“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的当然解释方法,以及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等学说争议,阐释了不同法域因价值功能差异所导致的法律思维分野,为在场律师处理复杂交叉案件提供了方法论指引。
在中国律师博物馆会场,胡健峰作《贪污贿赂解释(二)解读——新规对职务犯罪辩护的影响》主题演讲。他首先指出,新规对国企、民企产权实行无差别保护,但“参照”而非“按照”的立法表述为辩护留下了重要的自由裁量空间。围绕涉企职务犯罪辩护实务,胡健峰重点拆解了单位行贿“双罚制”下的三大焦点:在行为定性上,司法机关普遍采用穿透式审查,突破形式外观直击实质;在责任划分上,直接责任人与主管人员的追责边界模糊;在出罪路径上,被动行贿、商业潜规则等传统抗辩空间被大幅压缩。他提出,应坚持实质法益侵害原则,区分经营行为与职务侵占的界限。针对实务中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的认定难题,区分的关键不在于形式上的“单位名义”,而在于实质的“意志归属”与“利益流向”,并建议通过审计报告、银行流水进行“资金性质剥离”。

本次论坛的与会者普遍认为,在民营反腐常态化趋势下,刑辩律师既要精准把握法秩序统一性原理下的跨法域思维,也要在新规框架内灵活运用“参照”规则的裁量空间,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王亚林的主题演讲贯通教义学与实证经验,引发与会律师的强烈共鸣。未来,金亚太律师团队将持续深耕涉企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坚持专业化、精品化发展路线,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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