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简讯

金亚太律师应邀参加“两岸刑事辩护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并发言

浏览量:时间:2025-12-22

       12月13日,由安徽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安徽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协办的“两岸刑事辩护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安徽律所第六期刑事联训在合肥成功举办。来自实务界和高校的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围绕“两岸刑事辩护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进行了精彩的学术报告和热烈的互动交流。安徽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总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徐权峰律师应邀参会,并在分议题研讨环节发表题为“刑事辩护攻防与有效辩护”的主题演讲,以丰富实务案例为支撑,引发与会嘉宾广泛讨论和共识。

       在“刑事辩护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路径”议题的研讨中,徐权峰律师以“刑事辩护攻防与有效辩护”为题,结合自身多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实务经验,从“攻”“防”协同与有效辩护实现路径两大维度展开深入阐述。他提出,刑事辩护的核心价值在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护司法公正,而辩护的成效离不开“专业化”与“精细化”的有机结合,更体现在刑事辩护攻防与有效辩护之上。

       在“攻”的维度,徐权峰律师以Z某强制猥亵、侮辱“校园霸凌”案为例,详细介绍了如何运用办案思维和生活经验,发掘公历和农历计算年龄的差异,积极取证,寻找到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实现不批捕、最终撤销案件无罪的结果。他介绍,辩护律师应在侦查阶段积极作为,及时固定有利证据,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侦查行为依法提出异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谈及“防”的策略,徐权峰律师通过J某故意杀人案、J公司环境污染案等典型案例,阐释了程序辩护与实体辩护并重的重要性。在J某故意杀人案中,律师通过细致核查传唤证与立案决定书的时间差异,发现案发时当事人尚未被立案,其主动配合调查的行为应认定为自首,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在J公司环境污染案中,面对超标倍数极高的检测结果,律师并未局限于实体争议,而是从采样容器合规性、检测流程规范性等程序角度切入,通过实验数据论证检测结果的不可靠、不真实,历经两年四审最终推动当事人获免予刑事处罚的公正结果。徐权峰律师指出,刑事辩护中的“防”不仅是对控方证据的审慎质证,更是对程序合法性的严格要求,既要“沟通不勾兑”,坚持有理有节的辩护立场,也要善于运用程序规定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关于有效辩护的实现,徐权峰律师提出“有为”“有力”“有效”的“三有”准则,强调辩护律师应兼具扎实的专业功底、敏锐的案件洞察力与坚定的职业担当。他分享了多起“死刑改判”“无罪释放”案件的辩护经验,包括贩卖运输毒品死刑改判案、诈骗无罪案等,提出有效辩护需要在案件全流程中精准发力,既要有突破关键证据的“攻”,也要有筑牢程序防线的“防”,更要通过专业沟通实现说服司法机关的辩护目标。

       徐权峰律师的发言立足大陆刑事辩护实践,以案例为依托、以理论为支撑,兼具实操性与指导性,不仅展现了大陆刑事辩护专业化、精细化的发展成果,也为两岸刑事辩护同行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徐权峰律师表示,两岸同根同源、法治同源,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期待未来能与两岸法律界同仁开展更多常态化交流,分享实践经验、共解难题,共同为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促进法治进步贡献力量。


撰文| 胡倩倩
编辑| 代娜娜
审核| 陶鸿  王梦强

分享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上一篇:高正纲律师团队连续收到10面锦旗

下一篇:最后一页

该内容非常好 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