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简讯

法援案件,实刑改缓刑!

浏览量:时间:2020-10-29

承办律师:聂朋雷,金亚太经济犯罪辩护业务部主任,前安徽省某地市级公安局经侦支队法制科科长,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参训学员,安徽省公安经侦系统执法监督专家。

关键词:开设赌场罪、缓刑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邵某某在赌场内放高利贷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赌资数额约为人民币25000元,涉嫌开设赌场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邵某某在赌场内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被告人邵某某的刑事责任,并建议对邵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辩护简要过程:

2020年8月份,安徽金亚太(长丰)分所接受合肥市长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指定聂朋雷律师作为邵某某开设赌场案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到法院阅卷并及时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邵某某,对案件事实以及证据充分了解并分析后,聂朋雷律师认为可对本案邵某某涉嫌的开设赌场罪进行无罪辩护,并撰写了辩护词。

庭审现场,辩护人与公诉人进行了激烈辩论。公诉人对被告人邵某某施压,发表了邵某某如果不认罪将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加判更重的刑罚等意见。辩护人据理力争,本着对被告人邵某某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发表了如下辩护意见,鉴于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可能会影响被告人的量刑,辩护人不再发表原已准备好的辩护意见,邵某某已年近花甲,全身疾病,请求合议庭能够对其适用缓刑。但是辩护人认为,量刑建议的调整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刚才我们听到半年、两个月的量刑在公诉人口中随意调整,公诉人不能将公诉机关的求刑权作为变相威胁被告人的工具。这体现了对指控的随意性,是对法庭的不尊重,可能程序违法,请法庭记录在案。公诉人表示这只是对被告人的权利进行说明,但是坚持了对被告人邵某某判处实刑即拘役四个月的量刑意见。双方的声音在法庭震荡回响,辩护人聂朋雷临危不惧、沉着应对,积极辩护。

最后,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公诉机关对邵某某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建议不当,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决定判处被告人邵某某犯开设赌场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经过聂朋雷律师的辩护,被告人邵某某从实刑改缓刑,本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邵某某表达了对聂朋雷律师深深的感谢。

 

结果展示:

 

(公诉人的公诉意见)

(法院审理认定情况)

(法院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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