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太简讯

本所律师对“涡阳李氏骨科医生埋尸案”提出侦查建议

浏览量:时间:2014-07-08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和被害人家属的委托,指派王亚林、黄新伟律师担任“涡阳李氏骨科医生埋尸案”被害人刘业清家属的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律师审查了被害人亲属提供的资料,全面查阅了相关媒体的报道,向有关骨科、心血管科和药理学专家进行请教,并与办案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

    2014年6月30日,律师针对本案的侦查方向和调查范围向侦查机关提出书面的侦查建议,律师认为:被害人家属向代理律师提供了李今朝亲笔书写的,被害人刘业清等其他病人的多份病历(病历已复制提交办案机关),包括刘业清的病历在内的多份病历作为原始书证,具有极高的证明价值,上述客观证据充分证明,李今朝极有可能为刘业清注射了非法自制的药物,而不是其为了规避责任供述的肌肉注射“脉络灵”(脉络宁)。“脉络宁”只能用于静脉注射而不可以用于肌肉注射,具备医学知识的李今朝应当明知这一常识。然而,据官方媒体报道,司法机关对于李今朝为刘业清肌肉注射“脉络灵”,导致刘业清死亡的事实居然予以认定。这种事实的推论必然使李今朝逃避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事责任,而一旦构成该罪,行为人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为此,律师建议侦查机关调查李今朝中医诊所和李今朝所使用的“骨玉合剂”所含的成分;“骨玉合剂”药剂配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颁证;“骨玉合剂”生产、销售、使用的数量;嫌疑人有无对被害人刘业清及其他病人使用“骨玉合剂”药剂,到底使用何种药物导致被害人死亡?从而确定李今朝的行为是否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律师建议侦查机关对李今朝执业医师证书载明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进行调查,因为医师超出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进行执业同样属于非法行医,而且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医疗事故罪最重只能判处3年。

    

    律师还建议使用测谎仪对李今朝的口供真伪进行甄别。

    

    日前,经律师和办案机关沟通,办案人员表示已经按照律师的建议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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