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特训营

刑辩路上 勇敢前行

浏览量:时间:2015-04-07

刑辩路上 勇敢前行

◎ 张新 ▕   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亚太青年律师刑辩特训营学员

常常会有一些朋友问我:“做律师难不难?做刑案是不是更难?”好与不好,难与不难,都是相对的,因人而异的,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走适合自己的道路。

刘桂明主编曾经对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有过精辟的归纳:“做律师,‘美’是表面现象,‘阔’是纯属误会,‘烦’是社会舆论,‘难’是执业环境。”刘主编的话对刑辩律师来说更为合适。事实上,“美”的背后是律师加班加点的积累,是挑灯夜战的准备,是忍辱负重的包容;“阔”的背后是律师东奔西走、南来北往的生命透支,是各种税费、办公经费不断增加的压力, “烦”的内涵透露出律师定位不明、地位不高的制度设计缺陷和司法体制职能不清、权力配置的不科学;“难”的实质则是律师制度边缘化、律师职业大众化、律师管理模糊化在今天的写照和反映。

刑辩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在中国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背景,缺少制度文化基因。所以,长期以来,官方与民间很多人始终对刑辩律师存在误读,比如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经常有办案人员对嫌疑人家属说请律师没用,有一些人甚至说刑辩律师就是为钱而帮坏人辩护的律师,简言之,就是先天不足。总的来说,刑辩律师是个毁誉参半的行业,令人羡慕却并不那么受人尊敬。在每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中,有相当数量的“准律师”依然未申请从事律师职业,而是又报考了公务员。在做律师的同行中,很多人也不办刑案。

如果因为做刑辩律师的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就说刑辩律师千万做不得,这种认识也未必流于肤浅。事实上,收入的微薄,起步的艰难,社会现实环境的不理想是年轻人无论开始从事什么职业时大都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毕竟没有哪个行业是满地黄金就等着你去捡。而对于那些真正有志于从事刑辩律师的人来说,我认为关键是在种种困难和现实面前如何保持住一个正确的心态。更不容易的是,如果你打算不仅仅做个收入颇丰的“成功律师”还要做一个“好律师”的话,应该如何在现实与良知,生存与正义之间正确选择。 

一个具有良好执业道德操守,待人以诚,踏实负责任的刑辩律师才能持久建立良好的口碑,从而取信于同行和当事人。因此无论现实的条件如何艰难,执业的环境如何恶劣,有些东西还是值得付出代价去坚守的。贵在坚持,做刑辩律师,就是一个成就自我、精彩自我的过程。

刑辩律师所面临的困难,比如案源、执业经验、应付挫折的能力等都相当大,如果没有好的心态和足够的自信,很多人真的坚持不下来。庆幸,当我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和脚下路的方向,微薄的收入,艰难的起步磨练了我的浮躁;艰险的执业环境摒除了我的幼稚和天真;无数次挑灯夜战的准备以及南来北往的奔波培养了我的责任心;复杂多变的案件锻炼了我的能力,增长了我的见闻;误解和轻慢则造就了我的包容和涵养…… 

事实胜于雄辩,试举自己承办的一法援案例证明刑辩律师不是别人眼中的“为钱而辩”,刑辩律师不是别人所说的形式走过场。在开庭前一天中午接到一个涉及贩毒的法援案件,鉴于时间的紧迫,我利用午饭的时间简单翻阅了卷宗,下午赶去看守所会见,晚上回来后熬夜翻阅厚厚的卷宗。在第二天的庭审中我通过庭审发问与质证,使公诉人当庭认可我的辩护观点撤回对我当事人的第36与第41起犯罪事实的指控。虽然只是一件法援案件,没有任何经济上的收获,当看到六安中院(2014)六刑初第00036号刑事判决书中载明:“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认为:在第36与第41起犯罪事实中所涉及的毒品数量不应计入陶某的贩毒数量中…被告人陶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时,作为辩护人的成功感仍然油然而生。在另一起100克毒品案件中,通过审查起诉阶段发表辩护意见以及与检察官的沟通,承办检察官表示将以不起诉的意见上报检委会。
 

公诉机关这种以国家体制作为保障的公诉人任用、选拔机制,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公诉人。我们青年律师也有幸倾听刑辩前辈们的教导,加之我们自身的努力,也一定会产生一批优秀的辩护人队伍。

刑辩律师路上,自己定坚强走下去。还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在等着我,等着我们共同前行。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宣称做一名真正的刑辩律师,靠自己的才华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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