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销售假药罪
【办案单位】肥西县公安局
【代理律师】陈小梅律师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案情介绍】
2019年6月陈小梅律师接受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涉嫌销售假药罪姜某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当日,陈小梅律师即前往肥西县公安局了解姜某涉嫌的罪名以及其他基本的情况,并听取姜某的辩解。
根据了解的情况,陈小梅律师认为姜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于是积极向办案单位为姜某申请取保候审。最终经过律师努力,办案单位采纳了律师意见,对姜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现姜某取保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