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高级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 其他犯罪

全国范围内碰瓷30余起,最后判有期徒刑1年半!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19-06-25 11:38:09

【罪名】诈骗罪

【办案单位】长丰县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陈小梅律师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案情介绍】

     长丰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曾某、何某、欧阳某某、徐某等以碰瓷为手段在广东、江西、湖南、湖北、安徽等地骗取他人财物。曾某是组织者,在广州组织一群人专门从事以碰瓷为手段的诈骗活动,曾某负责一切团队的事项,包括组织人员、安排团队每个人的具体工作。何某和欧阳某某负责开车,物色被害人,并且开车别到被害人。徐某负责扮演伤者要求被害人陪同就医或者支付高额私了赔偿费用。

【案情分析及律师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陈小梅律师第一时间去会见嫌疑人,了解具体的案情情况,同时去办案机关了解情况。经过了解,律师认为本案欧阳的情况在共同犯罪中应当属于从犯,而且案涉诈骗事实有部分证据不足,不应予以认定。

【案件结果】

 最后,法院判处欧阳有期徒刑一年半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分享到:
上一篇:律师辩护成功脱黑! 下一篇:最后一页
律师的作用
如何选择律师
案件办理流程
我们的产品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 址:合肥市北城世纪城金源大道祥徽苑写字楼1号23层 邮编:231131
Copyright @ 2014 www.ahxb.cn All Rights Reserved  皖公网安备:34010302001091号
技术支持:金亚太网络部 皖ICP备1102177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