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高级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刑事知识 > 刑事文书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14-04-22 16:06:59

 申请人:傅*

  被申请人:傅**

  申请事项:

  变更对犯罪嫌疑人傅**采取的强制措施,转而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傅**因涉受贿一案,于2005年8月2日被逮捕,现被羁押,申请人认为:

  1、犯罪嫌疑人傅**主动投案自首,主动退赃,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案,有悔罪表现,在工作上一直表现优秀,且在其被刑事拘留和逮捕前检察机关对其采取的就是监视居住,结果并没有对社会产生危害。这些足以说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应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傅**年事已高,身体状况很差,患有严重的高血质、腰椎盘突出、骨质增生等疾病,对环境的适应性不强,不适宜羁押,而且其现羁押场所的居住条件又很差,现羁押场所的居住条件会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傅**的身心健康。因此也应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鉴于以上事实,我作为犯罪嫌疑人傅**的女儿,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52条、第 51条、第 60条第2款的规定,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望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2005年 月 日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分享到: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刑事控告书格式
律师的作用
如何选择律师
案件办理流程
我们的产品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地 址:合肥市北城世纪城金源大道祥徽苑写字楼1号23层 邮编:231131
Copyright @ 2014 www.ahxb.cn All Rights Reserved  皖公网安备:34010302001091号
技术支持:金亚太网络部 皖ICP备1102177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