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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认定标准与量刑指导意见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18-02-23 15:59:11

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只有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占罪。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刑法和司法解释均未予明确。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普遍比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对盗窃罪的“数额较”、“数额巨大”规定了一个浮动的数额,授权各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浮动数额范围内制定具体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职务侵占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的2倍、5倍执行。(即6万元以上为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1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量刑指导意见:

根据201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5-6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便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其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法的数额标准规定的2倍执行。 (即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4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20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不退还;进行非法活动的入罪数额标准为6万元,200万元以上为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为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较大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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