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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律师要经营自媒体?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15-08-12 08:55:33

为什么律师要经营自媒体?

王文正公發解・南省・廷試,皆爲首冠。或戲之曰,狀元試三塲,一生喫著不盡。公正色曰,曾平生之志,不在温飽。
——朱熹《小学.外篇》

这是一千零一十三年前,北宋仁宗时宰相王曾所说的话,表示人生所追求的,除了衣暖食足以外,除了好的、富裕的生活以外,还应别有抱负。在这样一个不完善却有着完美改革条件的时代,我们律师所面对的问题,就是应该在温饱之外,别有所求:我们应该积极的去影响这个时代,去引导大家对律师的看法,去恢复法律的真实面目,去改善我们的法治现状。

这不是杯水车薪吗?这样的反问不是以解决问题为职业的律师应有的问题。因为,律师的工作从来都不是消极的,而一直都是积极的应对,纵使艰苦卓绝,也要去寻找世间的可能途径去解决问题,不放弃任何一个可能的有利证据和机会。我们追求的,从来就不是束手就擒,不是去埋怨我们的时代,不是去埋怨我们的当事人,不是埋怨社会对我们的误解,不是去埋怨我们法治现状,而是去寻求任何可能的希望和光明。

怎样影响时代

我们从事的每一个法律服务的工作,都是一种法律的实践,都是一种对法律的宣传。我们提高专业水平、职业素养,就是在展示我们的这个时代律师的风采和品格,就是在加深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我们不能苟且于当事人所有的利益,我们有义务去引导当事人以公正的方式去获取自己的利益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是一种信仰,它不仅仅是律师的谋生工具。

为了让更多人理解法律真正的面貌,理解法律是一种生活方式——法律的意义不是约束人们的行为,而是通过规范性约束的引导,来实现人们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的目的。律师更要在工作之外,去身体力行这样法律理想,去表达我们的生活和时代的法律意见。这是一个美好的时代,这个时代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就是信息技术,这让我们的意见传递得流畅和广泛。

在这个时代,传统的电视、报纸、杂志和各种会议、讲座或许会拒绝我们表达法律的理念。但是这是一个自媒体的时代,我们其他很多的机会去发声,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们去表达法律的意见,去驳斥错误的世俗偏见,我们有博客、论坛、微信、微博等等,这都是我们意见传播的渠道。就像律师的微信朋友圈,每一个律师的朋友圈至少200个人,不说全部的法律人,就是注册律师,就27.1万人,假如我们全部的律师,都认真经营自己的朋友圈,那我们就可以影响5420万人。5420万人!谁说我们的意见那么有限呢?仅仅律师的朋友圈就可以影响这样多的人群!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社会上充斥各种与法律违背,或者误解法律的意见呢?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认真经营自己的自媒体呢?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为这个时代做点什么呢?

功不唐捐

很多开微信公众号的律师给我倒苦水:自己认真用心,辛苦写的内容,为什么看的人那么少呢?我们这样在工作之余,在温饱之外,这样的用心,有人看得进去吗?这真的有效果吗?一定会有的!2500多年前的晏子,就说过:为者常成,行者常至。我们要相信,功不唐捐,世间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即使你现在看不到你努力的结果,但是在你想不到看不见的时候,在想不到看不见的地方,你的无心之柳,你的有心之花,都会一一兑现,生根发芽!

转自:法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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