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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予,虐狗界的一股清流——军婚以及重婚的一点法律知识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18-08-06 14:16:27

(作者:钱梦琪律师)

昨天一早,张馨予在微博公开结婚的喜讯:“我是个任性的人,这一路跌跌撞撞的走来,发现人生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曾经想过如果我嫁人了,一定不是因为年纪到了,更不是因为彼此条件适合,只有一个原因:嫁给他,嫁给爱情。”,吃瓜群众很多和我一样,一脸懵逼,都没听说过谈恋爱,就公布结婚了。随后就有群众八出男方为军官何捷,何捷目前是上校警衔、之前做节目时是上尉警衔,武警特战指挥员、武警特战队员、武警军官、海外警卫队员、 荣获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 被评为武警部队“中级反恐特殊人才”,荣获武警部队“十大忠诚卫士”提名奖,可以说是很优秀了。

张馨予也是用行动向何捷表白:“往后余生,风雪是你、平淡是你,往后余生,清贫是你”,这波狗粮吃的很饱,嗝~

为啥这么说呢,何捷如果是现役军官的话,那么其与张馨予的婚姻关系可是受刑法保护的哟。《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是说,军婚当中,军人的配偶出轨,与他人同居,是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的。如耶林所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刑法又是所有法律中制裁手段最为严厉的,可见对于军人婚姻关系的保护程度。

《刑法》中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看起来与破坏军婚罪一样,犯罪的客体都是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保护的法益为以配偶权为主的人身权利。但是,从法条中即可以看出,重婚罪的构罪标准要远远高于破坏军婚罪。

很多人在咨询婚姻家庭问题时,会跟我说:“钱律师,我老公(老婆)出轨了,我要告他(她)重婚罪!”,但是出轨并不等同于重婚,更不能与重婚罪画等号。构成重婚罪的前提与他人结婚,有人会问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不是规定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承认其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1994年以后的就不认定事实婚姻了吗。现在各地民政部门都是联网进行婚姻登记,公民个人的信息是完全可以实时查看的,与第三者进行再登记结婚,是不可能实现的,那重婚罪也就没办法构成了。

虽然民事领域中,对于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不予认可,但是在刑事领域中,重婚罪仍然对于事实婚姻的行为进行评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例如两个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的话,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这种同居就只能认为是临时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

虽然这一批复已经在2013年被废止了,但是关于有配偶者与第三人有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解释一直在实践中适用,也被广泛认可,这一点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中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出版的《刑事审判参考》合订本第一卷中“方伍峰重婚案”,2014年《刑事审判参考》(第976号)《法兰克·巴沙勒·米伦等重婚案——外籍被告人与外籍配偶在境外结婚后,在我国境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是否构成重婚罪》,这两个案例中,都确定了一点,即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的,即使没有登记结婚,同样构成重婚罪。

回到我们的主题上,为啥说张馨予很任性,也是很浪漫呢,大家仔细看破坏军婚罪的刑法条文,除了重婚罪中规定的“与他人结婚”之外,破坏军婚罪规定了只要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的,都构成犯罪!大大降低了入罪的标准,无论你是与他人公开还是不公开,是以夫妻名义还是不以夫妻名义,只要是与他人同居的,不好意思,都构成破坏军婚罪,而且可能面临着比重婚罪更重的刑事处罚!

就是说,如果张馨予在婚内出轨,那么第三者即将面临的是刑法的处罚!如果张馨予单纯觉得过不下去了,就是我们所说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了呢?不好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就是说除非军人一方有过错,否则只要军人不同意,夫妻感情再无法挽回,都是没有办法解除婚姻关系的。

相信张馨予在结婚前必然也是了解过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虽然身处娱乐圈,我们常戏言娱乐圈就是个大染缸,张馨予的负面新闻也不少,但是嫁了就是嫁了,正是笃定何捷就是命中注定,能够相守到老吧,正如张馨予所言:“嫁给他,嫁给爱情。”,离婚?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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