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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太刑事下午茶(第69期)走进阜阳分所: 涉税刑案辩护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研讨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21-09-12 23:23:38

2021年9月11日下午,金亚太刑事下午茶走进分所系列活动第二站暨金亚太第69期刑事下午茶在阜阳分所顺利举办。本次下午茶主题是涉税刑事案件辩护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研讨,由金亚太刑辩分所、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主办,金亚太阜阳分所、金亚太律师机构刑事合规部承办。来自金亚太总所、刑辩分所、阜阳分所、以及志豪、鸣理、乐途、大成、京师、京阜、云飞等兄弟律所共计6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活动特别邀请阜阳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月刚、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王平伟、阜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李道新、阜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海龙、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余为青。
       
 一、启动仪式

  金亚太刑事下午茶走进分所系列活动第二站启动仪式由金亚太阜阳分所品宣部主任徐静雯主持,金亚太阜阳分所主任时良达致辞。时良达主任首先对在座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指出本次研讨会特别邀请了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阜阳市公安局的业务专家,其谨代表金亚太阜阳分所向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时主任强调,阜阳分所作为金亚太律师机构的一员,自成立以来,在金亚太总所的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下,始终秉承团队化、标准化、精细化办案理念,形成专业化服务团队和品牌,不仅为阜城大地提供了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也进一步提升了金亚太品牌在阜城的影响力。为了有效开展刑事合规业务,金亚太律师机构依托刑事业务领域的优势和经验,全面整合律所在相关领域的专业资源、人才储备以及综合法律服务能力,在省内率先成立了经济犯罪辩护与刑事合规部。金亚太阜阳分所也将在未来的工作中锐意进取,勇于开拓,不断发掘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努力为阜城企业提供更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主题演讲
        下午茶第二个环节由金亚太刑辩分所副主任、金亚太律师机构一级合伙人、经济犯罪辩护与刑事合规部主任聂朋雷做《税案辩护与刑事合规初探》主题演讲。

 


 

演讲伊始,聂朋雷主任以一张详尽的流程图生动的讲解了“增值税计税原理”,在此基础上,围绕“五起真实虚开案例分析”“从美国安然事件说起刑事合规”“国内刑事合规形势、背景”“19问刑事合规”“21步合规实操”展开了整场主题分享。聂主任以典型案例——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为切入口,结合亲办四起虚开案,深入剖析了实践中虚开犯罪有效辩点,并梳理归纳了常见涉虚开专票犯罪七种行为类型。

随后,聂主任从美国安然事件、水波效应之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倒闭、国内康得新财务造假、淮南三祥羽毛公司造假案引出“企业刑事合规”,在谈及推动企业合规国内外背景时,聂主任指出商业银行最早建立合规,并总结认为中国企业在境外遭到世界经济组织及欧美的制裁、国内企业的治理结构需要作出重要调整、单一追诉模式惩罚企业的方式积疾过多、高检院的职责调整,积极承担国家责任等均是推动企业合规的原因。接着,聂主任以线性逻辑详方式解了企业合规管理具体分类、企业合规与企业刑事合规的区别、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做企业合规计划、什么时候适合提出企业合规整改、非试点单位是否可以做合规、能否突破法律规定做不起诉、企业涉重罪能不能做合规、企业做合规要不要切割与个人的刑事责任、合规所涉部门组织架构、企业合规考察期多长、独立监管人费用由谁支出、什么企业适合做合规、此次试点是否属于附条件不起诉等问题。最后,就律师如何开展企业刑事合规工作,聂主任以21步实操法具体从组建合规团队、开展合规调查、争取指导部门的认可、递交合规申请、签署合规承诺、提交调查报告、制作合规考察计划、报请第三方监管部门验收等展开介绍。

与谈环节,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王平伟表示从本次主题讲座中获益良多,肯定了金亚太律师对政策的把握,并就其中重罪的认定、合规本身并非减轻情节、相对不起诉等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强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检察环节助力完善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合规经营文化、有效防范经济领域刑事犯罪风险。阜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李道新结合讲座内容,就逃税罪与涉虚开犯罪的立法本意、如何精准定罪量刑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并表示目前刑事合规属于新事物,公安侦办案件中涉税犯罪在其中占比较高,认为针对其中专门利用政策骗取税款补贴的行为不应归属到合规范畴。金亚太律师机构管委会主任王亚林从法益保护和犯罪形态、蓝海市场和三个效果统一、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合规不诉的法律属性)、律师在刑事合规中的角色、律师合规业务的根本和基石五个角度展开与谈,强调学习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才是我们的基石,相信律师能够在帮助企业合法运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余为青认为律师办理刑事合规案件需拓展自己的知识边界,要精细化办案,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短暂茶歇后,进入下午茶第三个环节:案例研讨。
 

 

 


        三、案例研讨
       案例1讨论环节由金亚太总所副主任、金亚太律师机构一级合伙人许憬主持,讨论李情律师提交的“吴某虚开发票案”。

首先,李情律师做案件汇报;随后,与谈人员围绕汇报人所总结的争议焦点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并提出宝贵意见。

 

与谈环节,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金亚太律师机构一级合伙人高正纲结合虚开发票罪的保护法益及刑法谦抑性,认为本案虚开行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目的,客观上也未抵扣成本,建议直接做出罪辩护。金亚太律师机构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一级合伙人、行政法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冯贵祥认为虚开发票罪不要求主观上具有抵扣成本意图,法益中不包括导致国家税款损失;认为本案具备申请企业合规整改的各方面条件;具体做合规整改时建议纳入财务、税务专业人才。金亚太律师机构经济犯罪辩护与刑事合规部副主任、法律硕士、合伙人吴强强认为在辩护策略上,建议承办律师要留有余地,不提倡直接做出罪辩护。再就刑事合规中犯罪主体认定分享了自己看法,针对单位、自然人不同主体的内涵与外延做了简要介绍。金亚太刑辩分所副主任、权益合伙人蔡鹏认为辩护策略上亮明观点时一定要有理论、事实依据,逻辑自洽,而非简单罗列。就本案定性方面,建议从责任阻却事由角度切入,论证涉案行为人行为时不具备期待可能性来进行出罪。同时具备自首、胁从犯、未出现任何事态结果等量刑考量情节。最后建议争取认定本案为单位犯罪。

 

 
 

点评环节,金亚太刑辩分所主任、一级合伙人、刑法学硕士张世金发表点评意见。张主任结合四位与谈人观点,就本案定性、非试点地区能否以及如何开展刑事合规、律师业务类型拓展分享了自己看法。1.张主任认为目前的指导案例和相关司法解释已经突破了传统刑法理论的发展,要注意区分行政违法性与刑事违法性,虚开发票罪系法定犯,不能以行政违法性直接代替刑事违法性,需要进行独立的刑事所固有的违法性判断,否则行政违与刑事违法无法区分,也是法秩序统一原理的要求。在本案中,如果将虚开发票罪定位为结果犯或实害犯,则可以从实质出罪的角度进行辩护,建议在本案存在胁迫情节、企业声誉良好等基础事实上嫁接刑法理论,与办案人员理性沟通。2.关于合规开展,张主任指出通过类案检索可以发现存在非试点地区检察院对企业进行合规整改的案例,因此,作为省内刑辩专业所,建议本案积极做合规申请,具体从思想、制度层面落实。3.经过以上研讨,张主任认为可以刑事合规为契机,穿插嫁接到刑事辩护中,善用合规不起诉思维开展刑事辩护工作,拓展企业刑事合规的范围和业务类型,促进刑辩业务与合规业务达到完美融合。

 

 
 

案例2讨论环节由金亚太总所监事会主席、一级合伙人李智贤主持,讨论王婉君提交的“3亿虚开发票案”。

 
 

首先,刑法学硕士王婉君做案件汇报;随后,与谈人员围绕汇报人所总结的争议焦点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并提出宝贵意见。

 
 

与谈环节,汇报人特别指出,希望各与谈人能就“既遂后的犯罪中止和出罪问题”着重发表看法。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一级合伙人、刑法学硕士徐达妃认为不能简单以逃税罪认罚免责来类推适用虚开发票罪,需有刑法罪状明文规定。本案中虚开行为已完成,至于法益侵害中是否应包含税损是犯罪数额层面需考量的问题,同时提醒承办人注意其中提供公民信息情节是否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可能性。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一级合伙人、刑法学硕士丁大龙同样认为虚开发票罪本身并没有要求以导致税损为前提,辩护人提出该观点属于理论倒逼实务。关于既遂后出罪或中止,丁律师认为可以从但书、量刑情节等角度入手,而非直接既遂状态倒退。金亚太刑辨分所税务犯罪辩护部主任、权益合伙人、法律硕士孙宝华则另辟蹊径,认为涉案行为人虚开行为主要目的为冲抵成本后少缴企业所得税,其虚开行为与目的分别触犯虚开发票罪与逃税罪,属牵连犯从一重,而其中重罪逃税罪罪状明确规定补缴税款后不予刑事处罚,建议承办人从该角度切入。金亚太刑辨分所副主任、一级合伙人、刑法学硕士黄新伟认为虚开发票罪并没有明文规定的既遂标准,从结果无价值方向判断,本案补缴税款后对税收本身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影响。另外,针对逃税罪的逃税补交不构罪规定,黄主任希望不仅局限于该罪名,认为该章节罪名均有适用的需求。阜阳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于月刚结合自身曾经检察院公诉经历,认为在证据裁判下,法官是根据证据并通过推理来确定案件事实并撰写判决书的,建议承办人着重核查证据。

 

 
 
 

点评环节,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顾问魏汉涛发表点评意见。魏教授指出从以上两个案件来看,不仅各位与谈人,包括理论界对虚开发票罪属于行为犯、目的犯、结果犯等有不同意见,在此背景下,以上述观点与检察官沟通并想要说服对方是非常困难的。在第一个案例中,同意蔡鹏律师观点,建议结合在案证据从不具备期待可能性角度切入出罪。第二个案例中,同意孙宝华律师观点并做进一步阐述,认为案件中行为人虚开行为与冲抵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行为属牵连犯,可争取案逃税罪认罚免责处理。针对既遂后中止观点,魏教授指出这属于责任阻却事由或个人解除刑罚事由理论,并表示早期强调报应、惩罚、犯罪隔离的刚性刑法,已不再适用当前社会的发展,故从宏观层面看,产生了当下我们讨论的企业合规不起诉,能够实现政治、社会、法律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后,魏教授强调“类型化”办案,办一起案,了解一类案,是我们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方式。

 

 
 

最后,王亚林主任总结回应道,结合储槐植教授2014年在检察日报发表的《赎罪,既遂后不出罪的例外》内容,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从权利平衡和正义恢复理论来看,如果虚开发票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已以行为弥补和恢复了法益侵害。从社会的公平正义角度上来说,因为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我们可以不质疑法律,但是司法要发挥其能动性,法律人的主要的目的就是在解释法律,使法律符合所谓的国民的期待,所谓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符合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另外,用体系解释的方法,既然逃税可以认罪免责,举重以明轻,虚开发票罪更应如此。

四、活动总结
      下午茶活动最后由阜阳分所管委会主任郑强做总结发言。郑主任表示再次代表阜阳分所感谢各位嘉宾的到来,并从悟性、行动、收获与展望三个角度分享了筹备并全程参与完此次涉税刑事案件辩护与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研讨会的所思、所想。郑主任认为法律有其温情的一面,而这也正是律师需践行之处,本次研讨的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正体现了这一点。强调律师应针对性提高自身相应业务能力,配合企业合规改革的浪潮,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服务。

 

 

历时四个半小时,金亚太刑事下午茶走进分所之阜阳站圆满落幕。

 
      撰稿:徐达妃

摄影:季贝贝

编辑:金晓宇




 
 




 


 

● 律所的设立与发展●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1993年设立 
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刑辩分所2014年设立 
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 2019年12月设立 
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 2020年1月设立  
金亚太(六安)律师事务所 2020年8月设立
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2021年3月设立
 
●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分工·团队合作●
专则精     精则强
 
● 总所分工●
 1.刑事团队 
2.建筑房地产团队 
3.征地拆迁团队 
4.公司法(股权)团队 
5.民商事团队 
6.婚姻家事团队 
7.劳动法团队 
8.知识产权团队 
9.医疗纠纷团队 
10.交通事故团队 
11.金融(银行)团队 
12.诉讼仲裁团队
13.刑民交叉团队
 
● 设立刑事辩护专业分所●
2010年提出专业化分工规划,形成专业化律师团队 
2012年设立 “安徽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 
2012年设立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 
           设立“安徽省刑事辩护律师联盟” 
2013年聘请张明楷、陈兴良、周光权、曲新久、陈卫东教授担任高级法律顾问 
2014年设立刑辩分所——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专业化的模式●
 •团队化•精细化•标准化
 
●专业化与团队化助力律所发展●
案件数量和收入较大幅度——提高
新执业律师专业能力成长——提速
律所人数以及知名度不断——提升
 
讲政治、履职责、促改革、重自律
 
●联系人 | 金晓宇
●联系电话 | 0551-65600055
●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安粮东怡金融广场B座37层
合肥市北城世纪城金源大道祥徽苑写字楼1号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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