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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太内训】辩论赛第二期之“刘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18-11-30 21:15:45

案例:刘某与朋友吴军的妻子偷情,被吴军发现,吴军约刘某在茶楼见面,讨要“说法”,刘某同意了。吴军的妻子偷偷打电话给刘某,说吴军扬言要弄死刘某,让刘某小心点。刘某赶到茶楼,吴军已经等在那里。见面后,吴军没有发火,而是劝刘某喝茶。刘某感觉不对劲,他想,吴军可能在他的茶里投放了毒药,于是趁吴军不注意,将自己和吴军的茶杯进行了调换。事实上,吴军确实在刘某的杯子里投放了毒药,吴军喝下原本为刘某准备的那杯有毒的茶水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正方: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反方:刘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本网讯:2018年11月30日,由金亚太律师机构举办的本年度年轻律师辩论赛第二期之“刘某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金亚太刑辩分所大会议室如期开战。刑辩分所资深律师袁长伦、沈永培,徐权峰、陈小梅担任本场辩论赛点评嘉宾,分所多位青年律师及合肥工业大学见习生参与了旁听,丁大龙律师担任辩论赛主席,胡文远律师担任计时员。

下午两点半辩论赛鸣锣开赛,在辩论中,双方队员展现了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与渐渐娴熟的辩论技巧,围绕“刘某的主观认识因素”,“刘某是否认识到杯中毒药的有无、种类、剂量”,“刘某置换茶杯的行为是否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刘某行为是否属于当时境地下的正常反应”等要素与辩点展开了激烈的对抗。其中正方结合犯罪构成理论循序渐进的论证“刘某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反方紧紧围绕“刘某主观的认识因素不可能具有杀人的认识,因此否认了其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来进行驳斥并举例反证。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坚守各自的立场,给观众贡献了一场精彩的视听盛宴。

辩论赛结束后,首先资深律师袁长伦、沈永培,徐权峰、陈小梅依次进行了点评。袁长伦律师从法官角度指出正反方一直在围绕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进行论证,难以压倒性的说服对方成员,建议从违法阻却事由角度切入;沈永培律师指出一方面内容上可关注案情中的事实描述如妻子打警告电话的行为,另一方面技巧上回答对方辩友发问时可直视对方,反驳对方的同时在回答中巩固自己的观点;陈小梅律师指出双方二辩的语速均较快,易让受众产生辩手不自信的主观认知;徐权峰律师深有感慨的指出,辩论赛是团队活动,需要团队的高度默契与一致,较之第一轮辩论赛,大家有很大的进步。其次成员之间进行互评,各自总结自己的缺点并指出其他成员的优缺点。最后,辩论组工作人员将同步辩论赛录像的全过程投影到大屏幕上,辩论赛组成员以第三方视角观察自己的形体、仪态与表达,再次总结与复盘。

本次辩论赛是本年度金亚太律师机构年轻律师辩论赛的第二期,各成员较之第一期均有显而易见的进步,每位成员脸上都洋溢着激情与自信。成员间的团结提高了我所的凝聚力,正反方的对抗性激发了大家的竞争意识,提高了年轻律师的良性互动,生动诠释了我所内训的理念:恰逢同学正少年,我思我辩我争先。

正方团队:赵晓璐、周一鸣、许沐之

反方团队:花文静、徐达妃、冯贵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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