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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前辈,我们的福利动了谁的奶酪?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15-09-23 19:43:39

律师前辈,我们的福利动了谁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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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丹丹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文学士、法律硕士

有首上学歌大家一定耳熟能详,进入律所实习后,我就把它改成实习歌了,“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起得这么早,我要实习不迟到“。自从刑辩团队搬去分所办公,我每天都要和心爱的被窝进行斗争,每天顶个熊猫眼出现在同事们面前,已经成了国宝代言人。

有天闲聊时同事告诉我,所里面有班车可以去分所,顿时激活了我的瞌睡虫,OMG,以后再也不用起早去分所啦!

那天是2015年9月11日,早上8:10,我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总所旁的候车第一站柏景湾北大门,一眼就看到了我们的班车,上面有所的标志,还有我敬仰的正义女神像,黄律师和实习律师小徐在车内向我招手,黄律师喊:“小赵,你是被这帅气的车电到了么,快上车”!我像个新人似的害羞地钻进了车里,十分钟后,班车停靠第二站北二环附近的海棠花园,接上实习律师小陈,一路上我们说说笑笑,平时挤公交堵车的烦恼也烟消云散,班车很快到了第三站北城分所,我在车上等候,我师傅从分所办公室下来,我们前往第四站,新落成的合肥市监管中心会见受贿案件的被告人蒋某。

8:40,我们到达合肥市看守所。班车驾驶员没有律师证和实习证,进不了看守所,只能在车上等候。那天是合肥市监管中心搬迁后第一天开门迎客,进入到第一看守所,发现20个律师会见室竟然只有一个会见室了,我和师傅幸运的立即办理了会见手续。我们会见刚半个小时,碰见同事张律师来会见,因没有了会见室,张律师只有等待,在会见大厅百无聊赖后,张律师让我们会见快结束时打电话给他,他倒好,旋即跑去我们高大上的班车上看电视去了。

10:00,我们会见结束后,张律师接龙。我们坐班车回到了分所;11:00,班车又去看守所接回了张律师;14:30,我们金亚太律师一行数人乘班车前往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听王亚林主任、黄奥律师给数百名新生讲《刑辩律师的苦与乐》、《法科生如何学习和择业》;15:30,王亚林主任提前离场去机场;16:30,我们一行数人乘班车回分所;17:30,班车再去看守所接上会见刚结束的李律师,然后沿分所、海棠花园、总所路线返回。

写到这里,大家肯定被我惊人的记忆力给惊呆了,不过让我惊呆的是,我们所的班车竟然很快被同行们热议,我带着早秋的美丽心情一一点开这些消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有同行说我们的班车属于违规操作、恶性竞争;还有前辈同行发出“葡萄贴”,说“看到这个流动的律师事务所,小伙伴们惊呆了”!我很疑惑,我们的班车动了谁的奶酪?

我看了《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林林总总的规定,并没有发现禁止律师事务所拥有班车和禁止在车上贴上单位名称和标志;没有禁止律师车辆停在看守所大门外;没有禁止律师在看守所、法院附近接受咨询的规定;也没有禁止律所和律师进行适当的宣传和推广。相反,我发现在看守所大门旁租房办公、在省高院大门旁租房办公倒是违规的。

必须说明,车辆停在监管中心门外时,我们绝无数名律师在班车上办公的情况。在车身贴上单位的名称和标志就是过度宣传吗?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车辆在门外等候就是恶性竞争吗?那么现在各大银行、保险公司、高校、以及一些比较大的事业单位和公司也都拥有自己的班车,也都在车身贴上单位名称和标志;律师车身贴标贴的比比皆是,我们事务所也鼓励每个律师贴车标并报销部分汽油费;外省律师也有购买大型车辆使用的情况,重庆润隆所更有六辆房车常常停在看守所和法院门外,而没有重庆的同行提出异议啊?

我们的班车确实能起到宣传作用,但这种间接的宣传既不违法也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合法权益呀。律师前辈,我们的班车和30辆贴单位名称的轿车穿梭于大街小巷,会动了您的奶酪吗?律师工作依靠的是专业的知识和专业的服务,只有此才是一个律师乃至一个律所立足于这个行业的根本,律所的宣传只是一种锦上添花的手段,绝不是一个律所业务发展壮大的核心因素。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律师仅有营销手段,而没有办案能力,当事人在委托后岂不是有一种被欺骗的赶脚么?我想作为一名理性的法律人,谁也不会过度消费当事人对我们律师职业的信任感。

律师乃法律的老师,律师乃正义之师,律师兴,则国家兴。让满大街都是律师的标志,让律师的身影进入到殿堂和陋室,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中。

至于律师同行们,唇亡齿寒、抱团取暖、互相包容、惺惺相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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