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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进律师办理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安徽省高院改判为有期徒刑

来源:王亚林刑事辩护网   编辑: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时间:2018-06-30 22:02:15

一、案情简介

因邻居家猪粪坑位置距离k家过近,导致k家生活遭到严重影响,多次通过多途径协商均无果,后矛盾激化,双方互不相让并先后发生言语冲突后升级至肢体冲突,后在k和其兄弟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时,被害人遭钝性暴力作用于头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案发后,k的兄弟被追究刑事责任,k潜逃并与2017年被抓捕,后一审判决k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二、律师办理经过

姚进律师接手此案后,向委托人充分告知了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结果。接受委托后,姚进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k,向其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根据卷宗材料及k的陈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姚进律师认为本案应从案件起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原因、争取被害人家属谅解角度出发,向安徽省高院递交了开庭审理申请、二审辩护意见,同时积极协调k亲属与被害人的赔偿事宜。安徽省高院最终改判,判决k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5年。

三、总结

相较于一般的故意伤害案件,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被告人的量刑将产生重大影响。在共同故意伤害案件当中,致被害人死亡的原因必须查清才能做到对被告人的准确量刑。同时,因被害人死亡给被害人家属造成严重的影响,被告人及其家属应积极赔礼道歉,协商赔偿事宜,以慰藉被害人家属,争取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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